【中小學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小學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為大陸地區中小學各學科教材的專門審查機構,隸屬於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
一九八六年九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成立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
在次年頒布該委員會工作章程時,國家教育委員會於頒發通知中指出:今後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小學教學大綱,編寫可供全國通用的中小學教材,包括教科書、習題集、練習冊、教學掛圖、視聽教材、教學軟體、選修教材等,以及供教師用教學指導書、教學參考書,必須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或審查。
經審定、審查通過的教材,「列入教材目錄,供學校選用」。
中小學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是按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教學計畫中的中小學課程設置,分科設立。
現設有十七個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各委員會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正、副主任各一人,委員若干人,主任由審定委員會委員兼任。
各委員會的人數為五~十五人,一般不超過十人。
國家教育委員會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國家教育委員會民族教育司會同有關省、自治區,也可設立相應教材審查機構。
此類機構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審查為適應有關地區(包括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及需要,並將在有關地區使用而編寫的各類教材,包括鄉土教材、選修教材、補充教材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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