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普通教育文憑(法國)】 Diplômed'étudesuniversitairesgénérales,DEUG(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大學教育採三段制,分成三個獨立而又前後銜接的教學與研究階段;
各階段有其不同的教育任務。
每一階段修業完畢後,學生依據個人能力、志趣、就學目標,選擇直接升段繼續進修,或分途升段進修,或就業。
法國大學課程組合採分化而多元,但是,取得各階段結業文憑均有其統一規範,因此法國大學教育分中有序,脈絡分明。
法國大學教育第一階段為期二年(四學期):學生最多只能修學三年成六學期。
結業後,取得大學普通教育文憑。
由於大學第一階段課程採科際整合多元性設計,大學普通教育文憑均予列註學生之主修學群與組別。
大學普通教育文憑自一九七三年創設以後,一九八四年曾予修訂,並增設大學科技教育文憑(diplômed'étudesuniversitairesscientifiquesettechniques)(參見「大學科技教育文憑」(法國))。
大學普通教育文憑列註之學群,截至目前,計有十餘類群,例如:法律學、經濟學、人文科學(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歷史、地理等五組)、文學與藝術(分文學、外國文學與文化、應用外國語、造型藝術、音樂、藝術史等六組)、科學(分材料科學與結構科學、自然科學與生命科學、生命科學與材料科學等三組)、應用數學與社會科學、經濟與社會之行政管理學、體育活動之技巧與科學、神學(分天主教神學、基督教神學二組)、語言學與語言溝通(分文化與語言溝通、語言學二組)、護理保健、科學、經濟與工藝、科西嘉(Corse)研究、巴斯克(Basque)研究、布列塔尼(Breton)研究、克爾特(Celtique)研究等等。
另外,各大學得視個別環境需要增設組別,例如為了配合設置大學師範學院(IUFM),大學普通教育文憑之初等教育學群組正在籌畫中。
大學普通教育文憑應修業二年,二年內總修課時數因各學群課程組合而不同。
例如應用數學與社會科學,最低修課時數為九百小時,生命科學與材料科學,最低修課時數為一千六百小時,並且還有外加實習課程;
大多數學群最低修課時數在七百小時至一千一百小時之間。
課程規劃通常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必修科目,由教育部訂定必修科目表,必修科目通常占兩年修業總修課時數之百分之四十五至百分之七十。
第二類為必選科目,由各大學校務會議依據各養成與研究單位(UFR)建議,就教育部頒布之選修科目表中擇定必選科目。
必選科目通常占兩年總修課時數之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
第三類為自由選修科目,自由選修科目由學生在教育部規劃頒布之選修科目中自由選修之。
選修科目時數通常占總修課時數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無論任何類組,均必修現代外國語文,其時數不得低於總修課時數之百分之五。
成績評量方式,依學科性質而有不同。
可採用平時成績、期末考試成績,或兩者併用方式核計成績。
教育部對於若干學群之評量方式,特別規定筆試科目應占某一特定比例。
大學普通教育文憑之頒發由各大學依規定自行辦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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