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茲舞】 Waltz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舞蹈類型名。
十八世紀後期流行的一種三拍子雙人舞。
因該類型舞蹈極易適應社會的變遷和大眾的需求,且能夠配上新時尚格調,故在交際場合中受歡迎之程度,歷久不衰。
華爾茲源自德國南部和奧國的鄉村舞「蘭德勒舞曲」(Landler),但蘭德勒舞曲速度較慢、有鄉土味;
而華爾茲速度較快,修飾較多。
它本是屬低層社會的舞蹈,後才傳入中、高層社會中。
華爾茲流行初期,保守之士以為這種兩人擁抱緊靠的舞蹈,過於放蕩大膽,有違道德規範,但在1780年左右它卻盛行於全歐洲,十九世紀中期,維也納交響樂舞曲作曲家藍德(JosephLander,1810-1843)和著名的史特勞斯家族(StraussFamily)把華爾茲舞曲發展成藝術音樂,造成高級社會流行的時尚,人們認為它是一種優美、成熟和高雅的象徵。
1910年左右,另一種較慢的英國華爾茲取代維也納華爾茲,成為交際舞的新寵。
早期的華爾茲舞曲只有兩樂段,每段為八小節,不斷重複。
後來舞蹈越來越長,因此舞曲也加上了導奏和終曲,許多十九世紀的華爾茲舞曲都用這種較長大的形式。
其實浪漫音樂時期已有作曲家用華爾茲創作音樂如韋伯(CarlMariavonWeber,1786-1826)的《邀舞》《AufforderungZumTanz》,舒伯特(F.Schubert,1797-1828)、蕭邦(F.Chopin,1810-1849)、李斯特(F.Lizst,1811-1886),柴科夫斯基(P.Tchaikovsky,1840-1893)等人皆創作了不少華爾茲相關的藝術性作品。
理夏德.史特勞斯(RicherdStrauss,1864-1949)在歌劇《玫瑰騎士》(DerRosenkavalier)中用維也納華爾茲來表示十八世紀時的維也納情景。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華爾茲被人用作象徵維也納的舞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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