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四 諸嘔逆門 霍亂(乾霍亂、吐利)160】
經云:清氣在陰。
濁氣在陽。
營氣順行。
衛氣逆行。
清濁相干。
亂於腸胃,則為霍亂。
厥氣上逆則霍亂。
傷寒吐利。
由邪氣所傷。
霍亂吐利。
由飲食所傷,其有兼傷寒之邪。
內外不和。
加之頭痛發熱而吐利者。
是傷寒霍亂也。
原仲景之意。
豈非在飲食,如為是病。
彼以寒邪傳入下焦。
胃氣因之不和。
陰陽痞膈者。
安得不有以致之乎。
不然。
何以用理中、四逆治之耶,此病多發於夏秋之交。
在寒月亦間有之。
昔人云:多由伏暑所致。
然亦未必皆爾。
大抵濕土為風木所克則為是証。
故嘔吐瀉泄者。
濕土之變也。
轉筋者。
風木之變也。
合諸論而求之始為活法。
然多有鬱結傷脾。
飲食停滯。
一時停塞。
氣不升降而然。
夏月霍亂吐瀉作渴。
胃苓東加半夏、藿香。
面赤口乾。
加炒川連。
春夏秋三時。
飲食後觸冒暴寒成此証者。
藿香正氣散。
若吐利轉筋。
為風木行脾。
平胃散加木瓜。
夏秋感冒。
吐瀉霍亂。
六和湯為要藥。
身熱煩渴。
氣粗喘悶,或吐瀉厥逆躁擾者,此傷暑霍亂。
宜香薷飲沉冷服。
甚則手足厥逆少氣。
唇面爪甲皆青。
六脈俱伏,而吐出酸穢。
瀉下臭惡。
便溺黃赤者。
此火伏於厥陰也。
為熱極似陰之候。
急作地漿。
煎竹葉石膏湯。
誤作寒治必死。
夏秋霍亂。
多食冷水瓜果所致。
宜木香、藿香、陳皮、濃朴、蘇葉、生薑。
四肢重著。
骨節煩疼,此兼濕也。
二朮、二苓、濃朴、陳皮、澤瀉。
七情鬱結。
宜烏藥、香附、木香、濃朴、枳殼、陳皮、紫蘇。
夏秋之交。
傷暑霍亂。
大忌術、附、薑、桂種種燥熱之藥。
誤服必死。
凡夏秋霍亂。
有一毫口渴,即是伏熱。
不可用溫理脾胃藥,如燥渴小便不利。
五苓散為主。
本方中肉桂亦宜酌用。
惟泄瀉不渴。
二便清利。
不甚臭穢者,方可用理中溫之。
吐瀉不止。
元氣耗散。
病勢危篤,或水粒不入。
或口渴喜冷,或惡寒戰栗。
手足逆冷,或發熱煩躁。
揭去衣被,此內虛陰盛。
不可以其喜冷去被為熱。
宜理中湯。
甚則四逆湯。
加食鹽少許。
若暴瀉如水。
周身汗出盡冷。
脈弱不能言語。
急投漿水散。
並須冷服。
若冒暑伏熱。
腹痛作瀉,或利或嘔者。
木瓜、吳茱萸。
食鹽同炒。
煎湯溫服。
胎前產後霍亂。
另詳本門。
凡霍亂新定。
周時內慎勿便與穀氣。
多致殺人。
以胃氣反逆,不能平復也,如吐瀉已多。
元氣耗極。
審無邪者。
方與米飲補養。
舉世治霍亂吐利。
不問虛實寒熱。
概用藿香正氣。
不知此方專主胃氣不和。
陰陽錯亂,或夏秋寒熱交加。
飲食冷熱並進,及水土不伏之吐利霍亂。
固為合劑,如見厥逆冷汗。
虛煩喘噦。
面赤戴陽。
脈來虛微。
弦細無力,此脾腎俱虛。
火衰不能生土。
虛陽失守之候。
在嚴冬見之。
尤為最劇。
猛進理中、四逆。
尚恐不救。
況堪從事藿香正氣等耗氣之劑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