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貫集雜證謨血證吐血下血新按】
●倪孝廉者,年逾四旬,素以燈窗思慮之勞,傷及脾氣,時有嘔吐之證,過勞即發,余常以理陰煎,溫胃飲之屬,隨飲即愈。
一日於暑末時,因連日交際,致勞心脾,遂上為吐血,下為泄血,俱大如手片,或紫或紅,其多可畏。
急以延余,而余適他往,復延一時名者,云:此因勞而火起心脾,兼以暑令正王,而二火相濟,所以致此。
乃與犀角,地黃,童便,知母之屬,藥及兩劑,其吐愈甚,脈益緊數,困憊垂危。
彼醫云:此其脈證俱逆,原無生理,不可為也。
其子皇懼,復至懇余,因往視之,則形勢俱劇,第以素契不可辭,乃用人參,熟地,乾薑,甘草四味大劑與之。
初服毫不為動,次服覺嘔惡稍止而脈中微有生意,及復加附子,炮薑各二錢,人參,熟地各一兩,白朮四錢,炙甘草一錢,茯苓二錢,黃昏與服,竟得大睡,直至四鼓,復進之,而嘔止血亦止。
遂大加溫補,調理旬日而復健如故。
余初用此藥,適一同道者在,見之驚駭,莫測其謂,及其既愈,乃始心服,曰:向始不有公在,必為童便,犀角,黃連,知母之所斃,而人仍歸譽於前醫,曰:彼原說脈證俱逆,本不可治。
終是識高見到,人莫及也。
嗟嗟!
夫童便最能動嘔,犀角,知,連最能敗脾,時當二火,而證非二火,此人此證,以勞倦傷脾而脾胃陽虛,氣有不攝,所以動血,再用寒涼,脾必敗而死矣。
●倘以此殺人,而反以此得譽,天下不明之事類多如此,亦何從而辨白哉!
此後有史姓等數人,皆同此證,予悉用六味回陽飲活之。
此實至理,而人以為異,故并紀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