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二十一 針刺類 五邪之刺279】
(《靈樞‧刺節真邪篇》)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邪,何謂五邪?
岐伯曰︰病有持癰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
黃帝曰︰刺五邪奈何?
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痺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痺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
(五章,五條也。
詳如下文。)
凡刺癰邪無迎隴,易俗移性,(隴,盛也。
《營衛生會篇》曰︰日中而陽隴。
生氣通天論作隆,蓋隴、隆通用也。
無迎隴者,癰邪之來銳,所當避也。
易俗移性,謂宜從緩調和,如移易俗性,不宜欲速。
此釋上文腫聚散亡也。
隴音籠。)
不得膿,脆道更行,(脆,柔脆潰堅之謂。
凡癰毒不化則不得膿,故或托其內,或溫其外,或刺以針,或灸以艾,務化其毒,皆脆道更行也。)
去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諸陰陽過癰者,取之其輸瀉之。
(鄉,向也。
安,留聚也。
去其毒瓦斯所向,不使安留處所,乃自消散矣。
故於諸陰經陽經,但察其過於壅滯者,皆當取輸穴以瀉其銳氣,是即所謂去其鄉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奪其有餘乃益虛,(大邪,實邪也。
邪氣盛大,難以HT 除,日促小之,自可漸去,去其有餘,實者虛矣。
此釋上文大者必去也。)
剽其通,針其邪,(剽,砭刺也。
通,病氣所由之道也。
針無妄用,務中其邪。
剽音票。)
肌肉親視之,毋有反其真,(言邪正脈色,必當親切審視,若以小作大,則反其真矣。)
刺諸陽分肉間。
(盛大實邪,多在三陽,故宜刺諸陽分肉間。)
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小邪,虛邪也。
虛邪補之,則正氣日大而邪自退也。
不足而補,乃可無害,若瀉其虛,斯不免矣。
此釋上文小者益陽也。)
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刺分肉間。
(迎之界者,迎其氣行之所也。
先補不足之經,後瀉有餘之經,邪去正復,則遠近之真氣盡至,邪氣不得外侵,則必費散無留矣。
小邪隨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間也。)
凡刺熱邪越而蒼,出游不歸乃無病,(越,發揚也。
蒼,卒疾也。
出游,行散也。
歸,還也。
凡刺熱邪者,貴於速散,散而不復,乃無病矣。
此釋上文痺熱消滅也。)
為開通辟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
(開通壅滯,辟其門戶,以熱邪之宜瀉也。)
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徐來致其神,(溫者,溫其正氣也。
徐往徐來,欲和緩也。
致其神者,致其陽氣則寒邪自除。
此釋上文寒痺益溫也。)
門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也。
(補其虛,則門戶閉而氣不泄,故虛實可調,真氣可存,此寒邪之宜溫也。)
黃帝曰︰官針奈何?
岐伯曰︰刺癰者用鈹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圓利針,刺熱者用 針,刺寒者用毫針也。
(五邪之刺,官針各有所宜,不可不辨。
九針詳義,見本類前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