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三 疾病類 生氣邪氣皆本於陰陽153】
(素問生氣通天論 全)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於天氣。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生生不息,天之德也。
凡自古之有生者,皆通天元之氣以為生也。
天元者,陰陽而已,故陰陽為有生之本。
如至大為六合,則上下四方也。
至廣為九州,則冀兗青徐揚荊梁雍豫也。
人之外有九竅,陽竅七、陰竅二也。
內有五臟,心肺肝脾腎也。
天有四時十二節,氣候之所行也。
人有四肢十二經,營衛之所通也。
凡物之形而外者,為儀 象之流行,藏而內者,為精神之升降,幽明動靜,孰匪由天,故曰皆通於天氣。)
其生五,其數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人生雖本乎陰陽,而稟分五行,其生五也。
陰陽衰盛,少太有三,其氣三也。
有五有三,則生克強 弱,變出其間矣。
得其和則為正氣而生物,犯其變則為邪氣而傷物,其生其死,皆此三五耳,故為壽命之本。
上二節大義與六節藏象論同,詳運氣類第一章,所當互考。)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天色深玄,故曰蒼天。
天氣者,陽氣也。
蒼天之氣,清淨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人能法天道之清淨,則志意治而不亂,陽氣固而不衰,弗失天和、長有天命矣。
按︰上文雲生之本本於陰陽,而自此以下凡專言陽氣者七何也?蓋生氣通天,以陽為本,陽氣既固,陰必從之,故聖人諄諄於此,其示人之深意可知矣。)
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陽氣固者,其天全也,天全則神全,雖有賊風邪氣,不能犯之,蓋在乎因時之序,如四氣調神之謂是也。)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 神明。
(傳,受也。
服,佩也。
惟聖人者,能得天之精神,服天之元氣,所以與天為一而神明可與天通矣。)
失之則內閉 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
(九竅通於內,肌肉衛於外,其行其固,皆陽氣為之主也;失之則失其清陽之化,故九竅肌肉皆為閉壅矣。
人之衛氣,本於天之陽氣,陽虛則衛虛,衛氣散解則天真失守,故本篇所重者特在衛氣,正所以重陽氣也。)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真陽受傷,元氣如削,非由天降,自作之耳。)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此發明陽氣之本也。
日不明則天為陰晦,陽不固則人為夭折,皆陽氣之失所也。)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天不自明,明在日月,月體本黑,得日乃明,此天運必以日光明也。
日即陽也,陽即明也,陽之所在,明必隨之,明之所及,陽之至耳,陽明一體,本無二也。
然陽在午則為晝,而日麗中天,著有象之神明,離之陽在外也;陽在子則為夜,而火伏水中,化無形之元氣,坎之陽在內也。
如天元紀大論曰君火以明,正此明也;相火以位,亦此位也。
蓋明而在上則為君火,伏明而在下則為相火,曰君曰相,無非陽氣之所在耳。
然則天之陽氣,惟日為本,天無此日,則晝夜無分,四時失序,萬物不彰矣。
其在於人,則自表自裡,自上自下,亦惟此陽氣而已。
人而無陽,猶天之無日,欲保天年,其可得乎?內經一百六十二篇,天人大義,此其最要者也,不可不詳察之。
君火以明詳義,見運氣類三。)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清陽為天,包復萬物,故因於上而衛於外;人之衛風,亦猶是也。
苟不知重,則邪從而入。
故禁服篇曰︰審察衛氣,為百病母。)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此下言陽氣不固者,四時之邪,皆得以傷之也。
運樞,如天樞之獨運於中也。
如驚,謂舉動卒暴,不慎重也。
凡因於寒者,得冬之氣,冬宜閉 藏,當使精神常運於中而身無妄動。
若起居不節,則神氣外浮,無復中存,邪乃易入矣。
脈要精微論曰︰冬日在骨,蟄 蟲周密,君子居室。
四氣調神論曰︰冬三月此謂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又曰︰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
皆此謂也。)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暑有陰陽二証,陽証因於中熱,陰証因於中寒,但感在夏至之後者皆謂之暑耳。
按熱論篇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
義可知也。
此節所言,言暑之陽者也。
故為汗出煩躁,為喘,為大聲呼喝。
若其靜者,亦不免於多言。
蓋邪熱傷陰,精神內亂,故言無倫次也。)
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此言暑之陰者也,故體熱若燔炭,必須汗出,邪乃得散。
如熱病篇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此之謂也。
但感而即病,則傷寒也。
若不即病,至秋而發,則如陰陽應象大論曰︰夏傷於暑,秋必 瘧。
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皆由此耳。
愚按︰潔古曰︰靜而得之為中暑,動而得之為中熱;中暑者陰証,中熱者陽証。
東垣曰︰避暑熱於深堂大廈得之者,名曰中暑,其病必頭痛惡寒,身形拘急,肢節疼痛而煩心,肌膚火熱無汗,此為房室之陰寒所遏,使周身陽氣不得伸越也。
若行人或農夫於日中勞役得之者,名曰中熱,其病必苦頭痛發躁熱惡熱,捫之肌膚大熱,必大渴引飲,汗大泄,無氣以動,乃為天熱外傷肺氣也。
觀此二証,一中於熱,一中於寒,皆謂之暑;但治寒宜散,必汗出而解,治熱宜涼,必熱清而愈。
然夏月浮陽在外,伏陰在內,若人以飲食情欲傷其內,或冒暑貪涼勞役過度傷其外,及元氣素虛之輩,最易患此,如刺志論曰氣虛身熱,得之傷暑者是也。
治此者,又當以調補元氣為主,然後察其寒熱而佐以解暑之劑。
若果為陰寒所中,則附子薑桂,先哲每多用之,不可因炎熱在外,而忽舍時從証之良法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
(濕土用事,雖屬長夏之氣,然土王四季,則感發無時。
但濕之中人,有內外上下之辨︰濕傷外者,雨霧陰濕之屬也。
濕傷內者,酒漿乳酪之屬也。
濕在上則首如裹,謂若以物蒙裹然者,凡人行瘴霧之中及酒多之後,覺脹壅頭面,即其狀也。
濕熱,濕鬱成熱也。
攘,退也。
濕熱不退而下及肢體,大筋受之則血傷,故為 短。
小筋受之則柔弱,故為弛長。
短故拘攣不伸,弛長故痿弱無力。
攘,如羊切。
音軟,縮也。
弛音矢,廢弛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因於氣者,凡衛氣營氣臟腑之氣,皆氣也,一有不調,均能致疾。
四維,四肢也。
相代,更迭而病也。
因氣為腫,氣道不行也。
四肢為諸陽之本,胃氣所在,病甚而至於四維 相代,即上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解散之謂,其為陽氣之竭也可知。)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則辟積於夏,使人煎厥。
(此下言起居不節,致傷陽氣也。
辟、病也。
人以陽氣為生,惟恐 散失。
若煩勞過度,則形氣施張於外,精神竭絕於中,陽擾陰虧,不勝炎熱,故病積至夏,日以益甚,令人五心煩熱,如煎如熬,孤陽外浮,真陰內奪,氣逆而厥,故名煎厥。
脈解篇曰︰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 曰煎厥。
詳本類後十一。
辟音壁。)
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 乎不可止。
(目盲耳閉,九竅廢 也。
潰潰,壞貌。
都,城郭之謂。
,逝而不返也。
陰以陽虧,精因氣竭,精神日銷,漸至衰敗,真潰潰乎若都邑之壞, 乎其去不可綰也。
音骨。)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
(此下言怒氣傷肝及汗濕肥甘風寒之類,皆足以傷陽氣也。
人之陽氣,惟貴充和。
若大怒傷肝,則氣血皆逆,甚至形氣俱絕,則經脈不通,故血逆妄行,菀積於上焦也。
相迫曰薄,氣逆曰厥,氣血俱亂,故為薄厥。
舉痛論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
皆此謂也。
菀音鬱。)
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
(怒傷形氣,必及於筋,肝主筋也。
筋傷則縱緩不收,手足無措,其若不能容者。)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沮,傷也,壞也。
有病偏汗者,或左或右,浸潤不止,氣血有所偏沮,久之則衛氣不固於外,營氣失守於中,故當為半身不隨偏枯之患。
沮,將魚切。)
汗出見濕,乃生痤 。
(汗方出則玄府開,若見濕氣,必留膚腠,甚者為痤,微者為 。
痤,小 也。
,暑疹也。
痤,才何切。
音沸。)
高梁之變,足生大丁,受如持虛。
(高梁,即膏粱,肥甘也。
足,多也。
濃味太過,蓄為內熱,其變多生大疔。
熱侵陽分,感發最易,如持空虛之器以受物,故曰受如持虛。)
勞汗當風,寒薄為 ,鬱乃痤。
(形勞汗出,坐臥當風,寒氣薄之,液凝為 ,即粉刺也。
若鬱而稍大,乃成小 ,是名曰痤。
凡若此者,皆陽氣不固之使然。
,支加切,中原雅音云︰酒 鼻。)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此下言陽氣之運用,若有不固,則為僂為 ,為畏為驚,為癰為瘧為隔等証也。
神之靈通變化,陽氣之精明也。
筋之運動便利,陽氣之柔和也。
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陽氣去則神明亂,筋骨廢,為病為危,如上文矣。)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開謂皮腠發泄,闔謂玄府閉封,皆衛氣為之主也。
若衛氣失所,則當開不開,當閉不閉,不得其宜,為寒所襲,結於筋絡之間, 急不伸,則形為僂俯矣。
經筋篇曰︰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俯不伸。
即此之謂。
僂音呂。)
陷脈為 ,留連肉腠。
(陷脈,寒氣自筋絡而陷入脈中也。
,鼠 之屬。
邪結不散,則留連肉腠,蔓延日甚矣。
音陋,又音閭, 也。)
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
(寒氣自脈漸深,流於經俞,氣化內薄,則侵及臟腑,故傳為恐畏,為驚駭,以陽氣受傷於內也。
俞音庶。)
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邪氣陷脈,則營氣不從,營行脈中也。
不從則不順,故逆於肉理,聚為癰腫也。)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魄,陰也。
汗由陰液,故曰魄汗。
汗出未止,衛氣未固,其時形氣正在消弱,而風寒薄之,俞穴隨閉,邪氣留止,鬱而為瘧。
以所病在風,故名風瘧。
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亦言俞穴之閉也,其義即此。)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凡邪傷衛氣、如上文寒暑濕氣風者,莫不緣 風氣以入,故風為百病之始。
然衛氣者,陽氣也,人惟清靜,無過勞擾,則腠理閉而陽氣固,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 也。
所謂清靜者無他,在因四時之氣序耳。
如四氣調神論曰,應春氣以養生,應夏氣以養長,應秋氣以養收,應冬氣以養藏。
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順其自然,是得四時清靜之道。
又風為百病之始,義詳針刺類三十六。)
故病久 則傳化,上下不並,良醫弗為。
(並,陰陽交通也。
病始因風,久必傳化,及至上下不並,則陰陽相離,水火不相濟矣,雖有良醫,弗可為也。)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若邪蓄陽分,積而不行,陽亢 無陰,其病當死,蓋即上下不並之謂也。
何以驗之?隔塞不通,則其証耳。
當瀉不瀉,正以粗工誤之,故致敗亡。
陰陽別論曰︰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亦此之謂。)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
(此下言陽氣之盛衰,由於日之升降,正以明上文若天與日之義也。
一日而主外,晝則陽氣在外也。
平旦人氣生,以日初升也。
日中陽氣隆,以日當午 也。
日西陽氣虛,以日漸降也。
人氣應之,故晝則衛氣行於陽分二十五度,至日暮則陽氣之門閉,而行於陰分二十五度 矣。
氣門,玄府也,所以通行營衛之氣,故曰氣門。)
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此所以順陽氣也。
陽出而出,陽藏而藏,暮時陽氣藏於陰分,故動宜收斂,以拒虛邪。
無擾筋骨,則陽不耗於內;無見霧 露,則邪不侵於外。
若勞擾不分朝暮,反此三時,則陽氣失養,形體勞困衰薄矣。
上二節言不但因時之序,雖以一日之間,亦當知所調養如此也。)
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此以下伯因帝專言陽氣未及於陰,故特明陰氣亦所當重。
謂人有陰陽,陽雖主外而為衛,所以固氣也;陰則主內而藏精,所以起亟也。
陰內陽外,氣欲和平,不和則病如下文矣。
亟,即氣也,觀陰陽應象大論曰精化為氣,即此藏精起氣之謂。
又本神篇曰陰虛則無氣,亦其義也。
故此當以氣字為解,以見陽能生陰,陰亦能生陽,庶為得理。
若諸書釋為數字,則全無意義。
亟音氣。)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薄,氣相迫也。
疾,急數也。
並者,陽邪入於陽分,謂重陽也。
陰不勝陽則陽邪盛,故當為陽脈陽証之外見者如此。)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邪在陰分則藏氣不和,故有所爭。
上七竅,五官也。
下二竅,二陰也。
九竅之氣,皆屬於藏,陽不勝陰則陰邪盛,故當為陰病之內見者如此。)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
(陳陰陽,猶言鋪設得所,不使偏勝也,故於筋脈骨髓,無不和調,氣血皆從,從則順矣。)
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耳目聰明,以九竅之要者言,神氣之全可知也。
人受天地之氣以立命,故曰氣立。
然必陰陽調和而後氣立如故。
首節所謂生之本本於陰陽者,正此兩節之謂。)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此下四節皆失調和之道,所以為筋骨氣血之病也。
淫氣者,陰陽之亂氣也。
表不和則風邪客之,風木生火,淫氣化熱,熱則傷陰,精乃消亡。
風邪通於肝,故必先傷肝也。
然風為百病之始,故凡病因於外而內連五臟者,皆由乎風也。)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 為痔。
(此下三節,皆兼上文風客淫氣而言也。
風氣既淫於外,因而飽食,則隨客陽明,必腸胃橫滿,橫滿則有損傷,故筋脈弛解,病為腸 為痔而下痢膿血也。
痺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此即其類。
音劈。
痔音雉。)
因而大飲,則氣逆。
(酒挾風邪,則因辛走肺,故肺布葉舉而氣逆上奔也。)
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高骨,腰之高骨也。
凡因風強力者,其傷在骨,骨傷則腎氣亦傷,腎主骨也。
若強力入房,尤傷精髓,髓者骨之充,骨者髓之府,精髓耗傷,故高 骨壞而不為用。)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陽為陰之衛,陰為陽之宅,必陽氣閉密於外,無所妄耗,則邪不能害,而陰氣完固於內,此培養陰陽之要,即生氣通天之道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為聖度。
(兩,陰陽也。
不和,偏病也。
若春無秋,若冬無夏,猶言歲氣乖則生道廢也。
故聖人之法天者,在乎和陰陽而已。)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強,亢也。
孤陽獨用,不能固密,則陰氣耗而竭絕矣。
痺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躁即陽強不密之謂。)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平,即靜也。
秘,即固也。
人生所賴,惟精與神,精以陰生,神從陽化,故陰平陽秘,則精神治矣。)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決,絕也。
有陽無陰則精絕,有陰無陽則氣絕,兩相離決,非病則亡,正以見陰陽不可偏廢也。)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上文言風瘧、風客淫氣,皆未悉風之為義,故此復言之,而並及四時之邪也。
因於露風者,寒邪外侵,陽氣內拒,陰陽相薄,故生寒熱。)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春傷於風,木邪勝也。
留連既久,則克製脾土,故為洞泄。)
夏傷於暑,秋為 瘧。
(暑義見前。
夏傷暑邪,若不即病而留延至秋,寒鬱為熟,故寒熱交爭而為 虐。
音皆,義見後四十八。)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濕土用事於長夏之末,故秋傷於濕也。
秋氣通於肺,濕鬱成熱,則上乘肺金,故氣逆而為咳嗽。
然太陰陽明論曰︰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上文言因於濕者,大筋 短,小筋弛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
所以濕氣在下,則為痿為厥,痿多屬熱,厥則因寒也。)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冬傷寒邪,則寒毒藏於陰分,至春夏陽氣上升,新邪外應,乃變而為溫病。
上四節與陰陽應象大論同,詳義見陰陽類一。)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風暑寒濕迭相勝負,故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然時氣外傷,陽邪也。
五臟內應,陰氣也。
惟內不守而後外邪得以犯之。
上文五節,即所以明陰氣不守之為病。)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此下言陰之所以生者在五味,而所以傷者亦在五味也。
五宮,五臟也。
六節藏象論曰︰地食人以五味。
夫味得地氣,故能生五臟之陰,若五味不節,則各有所克,反傷其陰矣。
義如下文。)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津,溢也。
酸入肝,過於酸則肝氣溢。
酸從木化,木實則克土,故脾氣乃絕。)
味過於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鹹入腎,腎主骨,過於鹹則傷腎,故大骨氣勞。
勞,困劇也。
鹹走血,血傷故肌肉 短縮。
鹹從水化,水勝則克火,故心氣抑。)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入脾,過於甘則滯緩上焦,故心氣喘滿。
甘從土化,土勝則水病,故黑色見於外而腎氣不衡於內。
衡,平也。)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苦入心,過於苦則心陽受傷,而脾失所養,氣乃不濡。
濡者,潤也。
脾氣不濡則胃氣留滯,故曰乃濃。
濃者,脹滿之謂。
五味論曰,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者,其義亦此。
濡音儒。)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壞也。
弛,縱也。
央,殃同。
辛入肺,過於辛則肺氣乘肝,肝主筋,故筋脈沮弛。
辛散氣則精神耗傷,故曰乃央。
沮音苴,將魚、將御二切。
弛,施、始二音。)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湊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故當謹和五味,則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蓋凡在內者,皆陰氣為之主也。
然陰氣在裡,湊理在外,若不相及,而此曰湊理以密者,緣陰陽表裡,原自相依,不惟 陽密足以固陰,而陰強乃能壯陽也。
故如上文之邪因於外,而為喘喝,為痿厥,為精亡,為洞泄咳嗽等証,此陽病之及 於陰也。
又如煩勞大怒,飲食起居之不節,而為煎厥,為形氣絕,為筋脈腸痔氣逆骨壞等証,是傷於陰者亦能病及外體 陽分,此陰之所以不可忽也。
大都本篇之意,在帝則首言陽氣,以發通天之大本;在伯則續言陰氣,以備陰陽之全義。
故在前則言氣,氣本於天以養陽也;在後則言味,味本於地以養陰也。
其所以詳言陰陽者,蓋欲分表裡,明精氣,辨邪正之本末耳。
然本篇首曰通天,中曰服天氣,末曰長有天命,所重在天,則其重在陽氣可知矣,故言地者無非天也,言陰者無非陽也。
通篇大義,在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一言可以蔽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