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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石膏 石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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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3 10:23: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藥物-石膏 石膏解

 

石膏之質原為硫養輕鈣化合而成,其性涼而能散,有透表解肌之力,為清陽明胃腑實熱之聖藥,無論內傷、外感用之皆效,即他臟腑有實熱者用之亦效。

 

《神農本草經》原謂其微寒,其寒涼之力遠遜於黃連、龍膽草、知母、黃柏等藥,而其退熱之功效則遠過於諸藥。

 

《神農本草經》謂其微寒,則性非大寒可知。

 

且謂其宜於產乳,其性尤純良可知。

 

蓋言其性不甚寒涼,可用於產後也。

 

乃後世注《神農本草經》者,不知產乳之乳字原作生字解,而竟謂石膏能治婦人無乳,支離殊甚。

 

要知產後無外感之熱,石膏原不可用。

 

若確有外感實熱,他涼藥或在所忌,而獨不忌石膏,以石膏之性非大寒,乃微寒也。

 

是以漢季張仲景所著《金匱》中有竹皮大丸,治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中有石膏。

 

夫乳中者,生子之時也,其煩亂嘔逆必有外感之實熱也,此實通《神農本草經》石膏主產乳之義以立方也。

 

石膏醫者多誤認為大寒而用之,則宣散之性變為收斂(點豆腐者必用,取其能收斂也),以治外感有實熱者,竟將其痰火斂住,凝結不散,用至一兩即足傷人,是變金丹為鴆毒也。

 

迨至誤用石膏僨事,流俗之見,不知其咎在不在石膏,轉謂石膏用之其猛烈猶足傷人,而不者更可知矣。

 

於是一倡百和,遂視用石膏為畏途,即有放膽用者,亦不過七八錢而止。

 

夫石膏之質甚重,七八錢不過一大撮耳。

 

以微寒之藥,欲用一大撮撲滅寒溫燎原之熱,又何能有大效。

 

是以愚用生石膏以治外感實熱,輕証亦必至兩許;若實熱熾盛,又恆重用至四五兩,或七八兩,或單用,或與他藥同用,必煎湯三四茶杯,分四五次徐徐溫飲下,熱退不必盡劑。

 

如此多煎徐服者,欲以免病家之疑懼,且欲其藥力常在上焦、中焦,而寒涼不至下侵致滑瀉也。

 

蓋石膏生用以治外感實熱,斷無傷人之理,且放膽用之,亦斷無不退熱之理。

 

惟熱實脈虛者,其人必實熱兼有虛熱,仿白虎加人參湯之義,以人參佐石膏亦必能退熱。

 

蓋諸藥之退熱,以寒勝熱也,而石膏之退熱,逐熱外出也。

 

是以將石膏煎服之後,能使內蘊之熱息息自毛孔透出,且因其含有硫養輕,原具發表之性,以之煮湯又直如清水,服後其寒涼之力俱隨發表之力外出,而毫無汁漿留中以傷脾胃,是以遇寒溫之大熱勢若燎原,而放膽投以大劑白虎湯,莫不隨手奏效。

 

其邪實正虛者,投以白虎加人參湯,亦能奏效。

 

蓋石膏之所以善治寒溫者,原恃其原質中之硫養輕也。

 

若之,其硫養輕皆飛去,所餘之鈣經即變質,若誤服之,能將人外感之痰火及周身之血脈皆為凝結錮閉。

 

是以見有服石膏數錢脈變結代,浸至言語不遂,肢體痿廢者;有服石膏數錢其証變結胸,滿悶異常,永不開通者;有服石膏數錢其周身肌肉似分界限,且又突起者。

 

蓋自有石膏不傷胃之語,醫者輕信其說以誤人性命者實不勝計矣。

 

故凡用生石膏者,宜買其整塊明亮者,自監視軋細(凡石質之藥不軋細,則煎不透)方的。

 

若購自藥局中難辨其與不,迨將藥煎成,石膏凝結藥壺之底,傾之不出者,必系石膏,其藥湯即斷不可服。

 

且嘗歷觀方書,前哲之用石膏,有一証而用至十四斤者(見《筆花醫鏡》);有一証而用至數十斤者(見《吳鞠通醫案》);有產後亦重用石膏者(見徐靈胎醫案然須用白虎加人參湯以玄參代知母生山藥代粳米)。

 

然所用者皆生石膏也。

 

引用:http://www.jkloha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65:2010-05-25-06-51-20&catid=122:2010-05-25-06-49-40&Itemid=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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