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台灣個體工商戶 台商讚好】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2-28 12:20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上海28日電)大陸將開放部分地區餐飲及零售業讓台灣居民設立個體工商戶。大陸台商對此多表歡迎,認為這是為台商「正名」,更有保障;有台商更期盼,延宕已久的爭端解決機制能早日談定。
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副會長葉惠德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開放台商設立個體工商戶是「好事」,這是為台商「正名」,讓台商可以「名正言順、光明正大開公司」,對台商有保障。
葉惠德在大陸經營龍鳳食品多年,行銷冷凍水餃與湯圓等產品。
他說,過去台商不是到第三地設立公司,就是與大陸廠商或個人合夥,但一旦發生爭端,台商權益無法受到完整保障,現在台商可名正言順在大陸作個體戶,以後可望有更多台商願意到大陸投資。
上海黃姓台商則認為,開放台商在餐飲與零售業成立個體商戶「象徵意義大於實質」,以他作零食加工為例,10幾年前早就以「與大陸人合夥」方式進入市場,但更重要的是「一但與大陸廠商或合夥人發生爭端時的解決機制」。
他說,所謂合夥,多半借用大陸民眾人頭作工商登記,過去有太多台商生意才作起來,就被告上法院說成「侵占大陸民眾公司」。
黃先生說,與其形式上開放個體戶從事餐飲業及零售業,中小型台商更希望儘早談定爭端解決機制。
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上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明年將開放台灣居民申請設立餐飲及零售業的個體工商戶,開放地點包括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江蘇、浙江、湖北、四川及重慶。1001228。
引用:http://n.yam.com/cna/china/201112/2011122834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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