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門雪遺稿】
精誠前言:程門雪(1902-1972):字九如,有壺公、蒲石山房、書種廬、晚學軒、補讀齋諸號,婺源人。
十六七歲時爲名醫汪蓮石受業弟子,後又拜入丁甘仁門下,1921年畢業于上海中醫專門學校。
其學術思想,融張仲景與葉天士爲一爐,學貫古今,彙通中西,爲近代中醫大家之一。
其八篇遺稿,均爲生前所未發表者。
而崩漏、帶下、胎前、妊娠、産後諸篇,短小精悍,內容豐富,彙而觀之,直可視爲一部袖珍中醫婦科學。
細而研之,于婦科臨證諸法, 大有裨益。今將其五篇婦科專著,著錄于後,共同道參研。
崩漏篇
崩漏,重症也,輕者纏綿成損,重者立致殒生,其治可不審乎。
昔人雲:崩如山崩,忽然大下;漏如卮漏,不斷淋漓。
一則橫決莫制,一則漫無關防,症見雖有不同,其爲血之不守則一也。
原其致病之由,有因脾虛不能統血者;有因熱在下焦,迫血妄行者;有因元氣大虛,不能收斂其血者;有因宿瘀內阻,新血不能歸經而下者。
因既不同,症亦各異。
因其症異,而考其病因,就其病因,而酌爲治法,庶幾乎病無遁形,治無遺漏矣。
沖任不能攝血者,當分陰陽調治。
陽虛者血來必淡,膚容必晄,唇口不榮,爪甲無色,肢體畏冷,軟弱不仁,熱之不暖,似無感覺,腰脊痠軟,畏寒尤甚,或腰冷如冰,背寒如浸,脈來沈遲而微弱。
治分緩急兩法:急者,益氣以培生陽;緩者,溫攝以固下真。
以沖任陽虛,本宜溫攝下元,固補奇脈,惟症勢急者,陽微欲脫,變在頃刻,溫攝之品,只能固補于平時,不能挽回于一瞬,若守成方,緩不濟急。
此時惟有回陽固氣,佐以潛降,暫回欲脫之陽。
待其氣固陽回,徐圖固補。
參附、芪附、龍牡、真武爲必用急用之要方也。
緩者症雖陽虛,暫無脫象,當宜血肉有情之品爲之主,佐以溫腎填精,助陽攝納之品爲佐。
固補奇經,緩圖功效,多服久服,自見奇功。
血肉有情如鹿角、鹿茸、羊肉、羊腎、腽肭、河車之屬;益腎陽填精如苁蓉、巴戟、狗腎、故紙、骨碎補、杜仲、肉桂、茴香之類;
攝納如紫石英、赤石脂、五味、金櫻、龍、牡之屬。
觀其病情輕重,進退制方,此沖任陽虛之治法也。
沖任陰虛者,血來必鮮,時時顴紅,面白唇丹,外寒內熱,熱在骨髓,心嘈心熱,腹中氣沖,食過如饑,舌绛,脈來細數,或兩尺數駃。
血去陰傷,陰虛陽亢,涓涓不塞,五液將枯。
治非育陰潛陽,涼榮清火不可。
亦分輕重兩法:輕者熱重血鮮而多,熱重于虛,涼榮清火爲主,育陰滋燥佐之。
涼榮如生地、白芍、桑葉、丹皮、地榆、地骨、青蒿、白薇之類;
清火如知母、黃柏、黃芩、黃連、童便之類;
育陰如女貞、旱蓮、阿膠、天麥冬、鮑魚之類;滋燥如麻仁、芝麻、柏子仁、雞子黃之類。
待其火熱漸平,方能全用育陰之劑,以爲善後。
重者陰虛爲甚,血鮮而少,點滴不絕,皮膚乾澀,骨蒸無汗,咽幹口燥,鬓發焦枯,舌绛中乾,脈細數而澀。
陽由陰亢,熱自虛來,五液焦槁,津血皆涸。
非用大劑滋陰壯水,不能制其無畏之陽光。
宜大劑三甲複脈爲主,而以上列育陰諸品佐之,更當複入潛陽攝納之法,以冀挽回于萬一。
惟病至此者,每成不救,以其陰液已涸,而複涓漏不除,生者既難,去者不複,雖有神丹,亦奈之何哉。
此沖任陰虛者之治法也。
大抵陽虛者每兼脾土,多見食少不運,大便溏瀉諸症,治宜兼溫脾陽;陰虛者每兼肝木,多見頭暈眼花,耳鳴心悸諸症,治宜兼清風木,此又一定之理也。
況肝爲藏血之髒,脾爲統血之所,脾爲後天,女子又以肝爲先天,故崩漏諸症,肝脾亦爲緊要之侯,肝虛則血不藏,脾虛則血不統也。
純爲肝虛不藏者,當分寒熱:虛熱者,甘酸鹹寒補之,如二至丸、丹地四物湯、阿膠雞子黃湯之類。若兼脾虛不統者,歸芍異功散、歸脾湯、當歸補血湯、聖愈湯之類。
肝脾兩虛,藏統失職,治宜並顧是也。
更有進乎此者,脾爲陰土,肝爲剛髒,脾髒喜溫而惡涼,病多偏于虛寒;
肝髒喜清而惡溫,病多偏于實熱。
每有肝實脾虛, 脾寒肝熱之症,肝熱不藏,脾寒失統,肝實宜瀉,脾虛當補者。
治既兼乎二髒,尤當溫清並進,寒熱同投,瀉實補虛,溫寒清熱者,少有不合,便失病機。昔人成方如膠艾四物、膠姜飲、側柏葉湯、黃土湯之類,均爲此症化裁。
而交加散一方,尤爲奇妙,生地涼肝熱,生姜溫脾寒,一寒一熱,铢兩悉稱。
其生地絞汁不煎,尤有深意,煎則涼潤性減,不能散生薑之溫,而行清肝之力也。
昔人治崩,熱用荊、芩,寒取薑、艾,以爲定法,而不知二者合用,尤能立建奇勳。
蓋夾雜之病多,單純之症少,故寒熱並用者,治效獨多耳。
又有肝脾鬱結之症。
肝鬱,木失條達者,逍遙散疏之;脾鬱,陰火下流者,升陽散火湯散之。
書所謂木鬱達之,火鬱發之,結者散之也。
火爲鬱火,升之散之,火遂炎上之性,自不逼血妄行。
若見熱投涼,火愈下鬱,崩愈不止矣。
舊論以歸脾湯爲郁傷心脾之主方,加味逍遙爲肝脾鬱結之主方,其中均有可議。
逍遙燥土升木,能治肝脾郁結,其妙處正在只用升散開發,不用降泄,方與治鬱火達發之旨相合,若加丹、栀,苦寒沈降,火無上達之期,是愈益其鬱,自相矛盾矣。
歸脾養心和肝,調營益氣,自是要方,惟因鬱結而經事不行者,用之極宜,無須更動,若因郁傷而崩漏不止者,則方中木香行氣之品,斷不可用。
血既不止,而通其氣,氣行血行,當奔駛矣。
古人謂歸脾之妙,只在木香一味,得補中有行,靜中有動之旨。
但爲閉塞之症而言,若言崩漏,則不能作如是解也。
有熱在下焦,逼血妄行者,其人平時必經事超前,色必紫黑,脈必弦數,其症多沸熱不斷,宜荊芩四物湯加貫仲炭、丹皮、藕節之類。
荊芥炒黑,清榮止血,極有功效。
熱去則血無所逼,漏不止而自止。
後以育陰柔肝清榮之品,調理自愈。
古人謂暴崩漏宜溫攝,久崩漏宜清通。所謂清通,即是熱在下焦之症也。
其言暴久,亦有分等,蓋暴崩亦有宜清者,久漏亦多宜溫者,惟當審症施治。
大抵宜溫攝者,須有虛脫之形;宜清通者,必見熱盛之象。
久漏不止,而無虛象,則知其漏久不止之故,必別有所因而然。若屬虛症久延,必致殒其生命,即不致此,其虛弱之行,在所必見也矣。
今漏久而不見虛象,當知非虛,既非虛則漏何以不止,推求原理,必屬下焦有熱,血海不藏,熱逼而血妄行也。
治此之症,自當清通爲法,非謂一切久崩久漏,均可清通,惟久漏無弱象,或久崩服補攝而更劇者,方可用此。
此讀古人書所不宜拘泥者也。
有元氣大虛,氣不攝血者,此症暴崩爲多,其來極驟,如堤之決,如山之崩,崩至如潮,奔驟不止。
崩後氣喘汗出,頭暈眼黑,面唇晄白,肢冷畏寒。
崩症之血,其色先紅後淡,純至全爲黃水。
若不速治,或治不如法,即有喘脫之虞,此崩症之至急者也。
蓋以血隨氣行,氣升血升,氣脫血脫,元氣大虛,中氣不舉,氣既下陷,血亦隨之。
況氣爲血固,血爲氣戀,未崩之先,氣脫則血無所固,如水無堤,豈能免于橫溢,而崩遂成。
既崩之後,血脫則氣無所戀,如魂無依,豈能助其升舉,而崩益盛。
以此因緣,連環增劇,苟不爲施治,非至陰陽決離,氣血兩脫不止。
治之之法,一則由氣虛而成崩,當以補氣爲主;
二則血脫者宜益氣,亦當以益氣爲主。
可知參、芪爲必需之要藥。
人參大補元氣,黃芪補中,兼益下焦衛氣,與此症極宜,惟須多用、專用,始有大力。
凡治此種大症急症,藥貴重貴專,輕則力薄,薄則力雜,均不中病。
再當驗其兼證,如純見氣血下脫之象者,宜補氣爲主,佐以升舉固澀,升其下陷,澀其下脫也。
如補中益氣湯加赤石脂、禹余糧之類,重用參、芪治之。
如既有氣虛下脫,又兼面赤戴陽,咽幹咽痛,脈洪大無根者,宜補元益氣爲主,育陰潛陽爲佐,以血去陰傷,陰虛陽亢,若一味補氣升舉,與氣虛固宜,與陰虛陽亢則不合。
且升舉爲有虛陽上浮者所忌也。
如生脈散用人參扶元,麥冬育陰,五味斂虛,頗爲合劑,再加花龍(骨)潛戀,則更善矣。
或重用黃芪至數兩,而以炮薑、艾葉、側柏、童便之類佐之,以此治前症尤佳。補元氣,降虛火,引血歸經,面面俱到,每有重症險象服之得效者,亦一善法也。
總之,元氣大虛之症,自非峻用參、芪不可,惟須知補氣之品,多助氣流通,症既滑脫,稍行其氣,血必不止,即參、芪亦能行氣,不必烏、附、青、陳始然。
故每見氣虛補氣而倍劇者,此則不知藥性之理故耳。
用時必兼固澀靜戀之品,始能得力,而不致反爲所用。
或佐升提,或兼固澀,或附滋戀並酸收,審症而施,奏效如響。
而止血引經之品,如炮薑、艾炭、黑草、棕炭、牛角腮灰、絲瓜絡灰、藕炭、血余灰、釜臍墨之類,亦當佐用不缺。
又有熏法,坐法以爲外治,如血崩大虛厥脫者,以黃芪十數斤,煎湯置床下熏之,嚴閉窗戶,使氣不泄,藥氣內達,厥脫自回。
稍輕能起坐者,則置淨桶中坐之,熱氣上騰,藥力亦速。
更內服參附、芪附、龍牡,回陽潛陽,補元固氣之劑,內外並治,亦有得生者,此許胤宗法也。
有瘀血阻其新血,積而成崩者,水滿則溢,堤漲則決,如《金匮》云:婦人半産後,漏下不絕,唇燥漱水,及宿有癥痼,續得漏下者。
其漏下均爲宿瘀阻其生化,新血不得流通,遇瘀而停,日積月累,愈聚愈多,一旦滿而外溢,則爲崩漏,書所謂“癥不去,血不止”者是也。
其人必腹有痞塊,其崩必數月一下。
痞塊者,宿瘀之外征也;數月一下者,以其崩乃盈科而流,必間數月,始有盈滿之可能。
若時時淋,則漏卮不塞,斷不能盈。不能盈,亦斷不成崩也。
其治不必治崩,不宜止澀,但當去其宿結,宿積去則血無所阻,新血暢行,按月而下,崩不治而自止矣。
此崩因宿積,治宜去瘀者之原理也。
輕者桂枝大黃、桃仁承氣,重者抵當湯丸、大黃蟅蟲丸之類攻之。
若素體虛弱,不能用攻,及無堅積不可攻者,倘余症頗同,或未來之先,先有腹痛筋掣,既崩之後,血來成塊,色紫者,此氣滯血凝,積久成崩,與上所述者大半相同。
所不同者,一因瘀阻,一因氣滯耳。
甚則兩目黯黑,肌膚甲錯,大類乾血瘀象,以氣滯則血凝,亦能成瘀也。
此不可攻,但當理氣,氣行則血自調,氣不滯則血不停,血不積則崩不成。
若用攻瘀,犯其無過,必多遺害。其理以一則由瘀而礙血,一則因氣而停瘀。
因瘀者其結堅,非攻不下;因氣者其結輕,氣順即行。
攻瘀者乃破其舊積,非攻其新停之血,以其新積之血,滿而自下,無待于攻也。
理氣者乃防其複積,其已積者已從崩而下,即有余留,亦屬易行,行氣已足,不必用攻也。
其症則因瘀者必見堅凝之象,因氣者必有氣滯之形。
從數月一下,辨其積血成崩;從堅結有無,辨其因瘀因氣,思過半矣。
簡言之,則因瘀而崩者,重則攻崩,輕者但宜調氣。因氣而凝者,則無論輕重,均以理氣爲先,古人謂調經以理氣爲主,確有深意。
帶下篇
江南之人,十女九帶。
良以土地卑濕,風俗靡侈,或以思想之無窮,或屬六淫之侵賊,故病者甚衆。然輕者不爲害,重者非藥不可。
帶下之名,亦有數說。
帶脈環腰,狀如束帶,帶失約束,白液綿綿而下,故曰帶下,此一說也。
帶下者,婦人隱疾,不便明言,古人束裳以帶,故諱言腰以下之隱疾爲帶下,此二說也。
痢出後竅,乃邪熱傳于大腸;帶出前陰,乃濕熱注于胞中,二證大致相同,痢古稱滯下,帶亦即滯下也。
其云帶下者,滯下之誤耳,此三說也。
雖各不同,均有其理,但于帶下之病理治法無乾,可以存而不議。
至言帶下之病源,則《素問》以任脈爲病。
其文曰:“任脈爲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王注謂“任脈起于胞中,上過帶脈,似束帶狀,故曰帶下。”
但以文義言之,不曰帶脈爲病,而言任脈爲病,則帶下之名,決非如上述帶脈似束帶狀之義。
以帶下與瘕聚並言,則滯下之理似當,若以帶脈不束爲論,則不當引經義任脈爲病之旨。
然以實驗所得,則帶任二脈均有造成此病之可能。
且普通帶病亦不能限定一因,其源甚衆。
言病則有內因、有外因,言症則有虛有實。
虛者有寒熱之不同,實者有風冷、濕熱之不同。
更有純虛之症,當全用填補者;純實之症,全用攻下者。
以言乎治,則溫清通澀,升補攻下均可依症而施。
今特分言如下。
《素問》曰:“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于外,入房太甚,發爲白淫。”
即白帶如泉,清而腥氣特重,近身即聞。其因則以“思想無窮,所願不得”八字爲總綱,而有室女與已嫁之別。
意淫于外,所願不遂,每多發于室女,以及師尼寡婦。
若已嫁有夫之婦,則入房太甚而得者爲多。
細言之,則內因之中又分二種:意淫于外,爲純粹內因;入房太甚,爲內因中之兼不內外因者矣。
論治則房室太過者,以寡欲爲根本解決之法。
以多欲則陰精消耗,水竭泉枯,相火愈熾,火爍津液,如泉而下,不竭不止。
左尺主水,右尺主火,水虧火旺,故右尺必數駃弦數。
節欲之外,再以方藥治之,則養陰清火、滋腎制相爲一定不移之法,如六味丸、知柏八味丸、大補陰丸、三甲飲之類,均可按症取用。
若脈不數而遲,不弦而弱,面色萎黃,唇口晄白,舌淡納少,少腹作痛,腰痠冰冷,或重墜如帶重物,則屬虛而兼寒,又非溫補不可。
初則溫脾,繼則溫腎,終則以有情血肉溫補奇脈。
溫脾如異功、理中、香砂、豆蔻、益智之類;
溫腎如腎氣、四神、膠薑、膠艾之類;溫補奇經如鹿茸、鹿角、狗脊、巴戟、羊肉、虎骨膠之類。
初起宜溫,溫之不應則補之,補之不應則升之,升之不應則澀之,澀之不應則非治奇經不可矣。
其腰重墜而作冷者,近效附子白術湯甚效。
若帶下如崩欲脫,非大劑補中益氣,加熟地、龍牡不爲功。老年體虛者每多此症,不可不知也。
若症見虛弱而有口苦咽乾,五心煩熱,脈數苔黃,舌绛諸象,是虛而兼熱,其帶必兼黃色,或赤白相雜,宜補虛之中少佐清熱爲用。
如洋參、沙參、川斛、麥冬、天冬、蓮子、玉竹、扁豆之類。
一派清靈之品,補而不膩者爲君,以治其虛,少佐知、柏、丹、澤、芩、連之品,一二味爲佐,以治其熱。
其必取用苦寒者,一則以苦寒之品能清下熱,一則以苦寒之質能堅陰也。
若胃氣強者,可用厚味,則三甲複脈、大補陰丸、知柏八味各方均可加減取用。
兼赤者,丹地四物、荊芩四物、六味丸均屬效方。
依症進退,治無不效。此虛熱帶下之大要治法也。
其屬實症者,有風冷所致者,《聖惠方》曰:“婦人帶下,由受于風冷入于脬胞而成。”
嚴用和亦云:“勞傷過度,沖任虛損,風冷踞于胞絡,此病所由生也。且婦人平居之時,血欲常多,氣欲常少,方謂主氣有源,百疾不生。倘或氣倍于血,氣倍生寒,血不化赤,遂成白帶。”
其症腰冷重墜,下半體無汗,帶下清稀,子戶作冷,少腹時痛,喜熱畏寒,雖無虛象,實屬寒邪,治非溫散不可。
楊仁齋謂:“帶下之由于風冷停宿者,官桂、乾薑、細辛、白芷爲要藥。
先散寒邪,後爲封固。若初起即用溫補,風冷便無出路。”
可謂要言不煩。
其治宜用辛溫、香燥之品,燥以勝濕,溫以勝寒,辛以散風也。
風冷甚者,可以坐藥暖之。
風冷既除,再用溫腎燥土之劑以善其後。
如參、術、艾、附之類可也。
若無風而但屬濕痰勝者,其人必屬體豐,體豐多痰,痰滯下流,帶脈不舉,帶下稠濃,白滑如涕,但重不痛,脈來沈滑。
宜二陳、平胃、星香、導痰之類。或用風以燥濕亦可。但治其痰,痰清而滯自減。
痰滯結者,可用十棗、滌痰之類攻之,峻去其痰,源清則流自潔,此通因通用法也。
藥雖峻而用靈,症重者非此不效,惟少見耳。
世傳威喜丸爲濕痰帶下效方,實則黃蠟油膩,犯胃欲惡,殊不適用,惟帶脈虛滑而脾有濕痰,虛多濕少者頗宜。
亦當煎好去油,然後可服也。
其濕熱帶下,帶色必黃,身無虛象,但常帶下,苔黃口苦,小溲短赤,宜苦辛燥濕,苦寒清熱,如二妙丸之蒼術、黃柏同用甚爲可法。
傅氏女科用苡仁、黃柏一方,以治濕熱帶下清靈周到,取用極效。
兼赤者夾心火,心與小腸相表裏,小腸爲火府,宜瀉小腸,用導赤散加山栀。
兼青者夾肝火也,土濕木陷,肝郁不舒,鬱而化火者,宜加味逍遙散,或黑防風、白芍、川楝、烏梅、左金等疏之和之。
肝膽相火有余,熱逼下注,症現有余者,龍膽瀉肝湯、柴胡清肝飲之類瀉之。
濕熱既除,始用清養之品,以資調理。
若赤白帶下已久,少腹作痛,來而甚多,體見虛弱,而氣滯血不調者,用震靈丹虛實同治。
氣滯血凝,故用乳、沒;體虛滑脫,故用禹、脂。一則澀其久帶,一則溫通其痛,亦一通補之良方也。
而世人莫用,藥肆中十九不備,妙藥不傳,其湮沒者衆矣,誠可惜哉。
昔謂女科帶下,有如男子白濁,均爲濕熱下流,非通不可。
其言誠是,惟不能統治一切帶下者。
昔人有分白帶、白濁、白淫爲三症者,謂白帶時時流出,清冷稠粘;
白濁則隨小便而來,渾濁如泔;
白淫常在小便之後而來,亦不多,此男精不攝,滑而自出也。
其辨白淫,另出一解,頗覺新穎。
其症亦多,其因非相火旺即腎氣虛。
腎氣虛不能攝精,相火旺亦不能攝精。
至其所論白帶,乃白帶屬虛寒者之一種耳。
所論白濁,與帶下之屬濕熱者同治而異其名,固可辨而不必辨者也。
大抵濕熱帶下,初起宜通利,如四芩、八正、六一、分清之類,治濁者均能治帶。
久則傷其腎陰,純用通劑,或致虛虛之流弊,當育陰與通利同用。
豬苓之用阿膠、春澤之用人參、威喜之用黃蠟、六味之用地黃、山藥,均是虛實同顧。
王冰謂“壬水患其不流,葵水患其不足。”
其不流者,正由不足而來,欲通其流,誠非滋其不足不可矣。
此濕熱帶下之大略也。
更有純虛之症,宜于用補者,如脾虛者,甘溫補脾,必佐升陽;
腎虛者,鹹溫補腎,必佐澀精。
肝虛者,甘酸斂肝,必兼伸木;
奇經虛者,更以血肉填補,兼以介類潛之,石類鎮之,鹹以引之,酸以收之,苦以堅之,澀以固之,治虛之法備矣。
又有純實之證,非攻不可。
帶下本爲通病,而更用通法,即所謂通因通用也。潔古謂濕熱帶下,冤結而痛者,先以十棗湯下之。
子和治痰實帶下,以導水禹功丸瀉之。
丹溪治痰滯帶下,以小胃丹通之。
均爲治痰水結滯,純實之症立法。
若《准繩》所謂腸有敗膿,淋漓不已,腥穢特甚,臍腹結痛者,當祛瘀排膿。
《金匮》所謂小腹裏急,腹滿,曾經半産,瘀血在小腹者,宜祛瘀破蓄,則又爲瘀血結滯,純實之症立論矣。總之,純虛之症。
治不離于肝脾腎,而極于奇經;
純實之症,治不出瘀血痰結。論帶至此,其大法已漸備,若再詳其細則,考其變遷,則在乎博覽各家之專書矣。
胎前篇
婦人胎産,列爲專科,代有名家。
婦科之書,浩如煙海,非能以數言盡也。
《金匮》亦列婦女一門,明乎胎産之證,雖非專家,而其大旨,亦當知曉。
故今所言者,乃僅釋《金匮》之婦人病耳。
婦人門共分三證,即妊娠、産後及雜病也。
妊娠、産後均爲婦人所獨有,雜病治法,本同男子,惟有獨爲女性所有之雜病則不得不別出治法。
今先言妊娠。
妊娠即胎前也。
胎前之證雖多,大要不出三種。
一爲因胎而成病者,一爲因病而傷胎者,一爲病不關胎,病自病,胎自胎,而治病之法,恐有妨胎,故不得不另設治法者。
胎前各證,無能出其範圍者矣。
《金匮》妊娠篇第一條,乃言妊娠之脈證,因其脈證,而藉以斷其妊娠,並及治法及救誤。
其原文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按此條文義,有許多不可通處,按之事實,亦無大用,只能阙疑,存而不論可也。
如妊娠本非病,何必主桂枝湯?
即用桂枝,何以無寒熱?六十日當有此證者何證?
豈即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之證耶?
此證二月之間,殊不多見,不知何所見而雲然。
況即有之,亦非要病,何以無病而醫,竟至醫治而逆耶。
加吐下則絕之之“絕”字尤爲費解。
或謂絕其病根,或謂絕其醫治,或又謂絕其妊娠。
聚訟紛紛,莫衷一是。實則《金匮》爲醫家之書,非訓病家者。
絕其醫治,乃告病家之言,非以訓醫者,意不相合也。
若謂藥苦,當勿藥有喜,于妊娠本可通,何以又用桂枝湯,又何以雲醫治逆者。
有逆必有順,必非勿藥之證矣。
若雲絕其病根,則語太渾融,何病不當去其病根?
何治不當去其病根?
而必諄諄于致誤之後乎,意亦不當。
惟絕其妊娠之一解,尚無破弊,但亦無益于事理,故吾謂可存而不論。
揣其大意,則其中恐有缺義,而辭意可分兩段:首一段,乃以脈證斷妊娠之是否,次一段,則言妊娠惡阻之治法也。何以言之?
婦人得平脈,是脈不病也,月事不見,虛者當見虛脈,瘀者當見澀脈,今脈無病象,而月事不來,即其停也非病可知,當屬妊娠無疑矣。
此即《素問•腹中論》“身有病而無邪脈”之義。
斷孕論脈,以此最確。
余若寸口脈動,陰搏陽別諸法,雖出經文,卻難必其有驗,只以月事不至,脈無病象,斷之最效而最易行,故仲景取之也。
此第一段,以脈證斷妊娠是否之義也。
二段則言惡阻,原文“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而不明言其何證,惟推其語意,則此證爲妊娠二月所必見者,故曰“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證”,可知其證必普通常有,而非奇異之證矣。
妊娠二月最常見者,莫如惡阻,則嘔吐喜酸惡食是也。
原文又謂:“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吐而曰加,可知原來本吐,特因其醫治不合,故加重耳。
吐則惡阻也,六十日當有此證,而證中有吐象者,即不明言,無論何人,亦知其惡阻矣。
女子以肝爲先天,受胎之後,血養胎而不涵木,肝體虧則肝用強,犯胃則嘔,胃受剋則惡食,肝體虛,求助于食則喜酸,孕則經停,經停之後,精華則養胎元,其中濁氣無從發泄,乘肝之逆而犯胃,胃虛正不勝邪,則嘔吐作矣。
其必發于六十日者,以六十日爲肝膽養胎之時也。
由此言之,惡阻之因,雖由于經阻,而惡濁之氣上逆,血不養肝,木來乘土,膽胃不降,尤爲惡阻之主要病因也。
桂枝湯方中,桂枝辛通,初受胎時,凝結未牢,不可輕用。
甘、棗味甘,嘔家所忌,唯生姜和胃降逆,去穢惡,芍藥和肝,爲必用正藥。
全方卻不足取,不能盲從。
惡阻輕證,不治自愈,二月一過,其證自平。
重者日夜嘔惡不絕,上逆甚則下必脫,恐致殒胎,非藥不可。
其治亦不出柔肝和胃,芳香鬯中數法。
惟一切行氣破氣滑利之品,當忌用耳。
半夏爲止嘔主藥,後人以動胎忌之,甚可惜。
或謂姜制則不礙胎,亦理想之談,惟衆俗所趨,不得不隨波逐流,實則不必忌也。
妊娠篇第二條:“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爲癥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此條則言妊娠之變證,而非謂尋常之病矣。
古文太簡,又多脫落,後來解者,無一人能明白通暢,反致惑人,不如不釋。
今特爲解釋如下。
知仲景之文深有至理,固非模棱之語、敷衍之詞也。
未釋此條之先,當知婦人受胎之種別,平時經事調勻,停後毫無病脈,經停而受孕者,常也,然有居經者,三月一至,有避年者,一年一至。當詳問平素,不能以其經停即謂之孕也。
又有垢胎者,受孕之後,經行如常,經並不停,胎已漸長,不能以其經行而斷其無孕也。
此條所言之婦人,則垢胎之體耳。其曰:“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明謂其經行之時,即以受胎矣。
垢胎之體,孕後仍當經行,今行而又停二月余,是與素體不合,可知其停,並非因孕而停,乃凝瘀而蓄耳。平常之人,經停受孕之後,而得漏下,則爲半産,急宜固胎爲主。
今體與平人不同,停不因孕,而爲瘀凝,即見漏下,亦宿瘀泄,非殒胎也。
故申之曰:“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
明言其所下之血,乃停三月之瘀蓄,是衃而非胎矣。
按之常理,胎動當在六月,動時當在臍下,今經斷未及三月而動,動又不在臍下,而在臍上,其故何哉?
蓋其中有二因存焉。
胎動應在六月,今未及三月而動,在常人本爲不合,若在垢胎之體,則知其受胎之日遠在前三月經行之時,益以經斷之二月余,是亦六月矣。
從其經斷三月之不當動,而推得其受孕不在經斷之時,非妙法欤。
胎無三月能動之理,今雖未及三月而動,實則仍六月也。
此理曆來注釋者均無人知,猶謂三月而動,爲胎之變,或謂三月而動,乃衃非孕,最爲無稽之談。
仲景妙文,精華內蘊,爲後人所湮沒喪失者,衆矣。
此其胎動在未及三月之理也。
至其動在臍上者,則另有因。原文不謂其人宿有癥乎?
癥者真也,瘀血所結之痞塊也。
胎動本在臍下,今反在臍上,又詢知其人素有癥結,則知其動在臍上者,乃癥痼在下逼其胎向上而動耳。
癥礙血行,故經斷三月。
經斷三月,衃留益多,滿而外泄,故得漏下不止。
是既經之停、經之漏、胎之不安,均屬癥痼爲害。
慶父不去,魯難未已,不去其癥,病無已時也,故曰當下其癥。
下癥當用去瘀之品,有胎之體亦無礙。《內經》曰:“有故無殒,亦無殒也。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
所主桂枝茯苓丸,方中祛瘀之品,不過桂、芍、丹、桃。
其所以不取用大黃、芒硝等猛劑,殆亦衰其大半之意耳。
其言甚可思,凡有孕而當行攻下者,蓋當以此爲法乎。
其第三條曰:“婦人懷妊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
此條文字,本極明顯,無須注釋,意謂懷妊腹痛,證有由于子髒開而得者。
其症狀原因治法,均詳列無遺,照病斷證,照法施治,固甚易也,乃爲後人一注,便生錯誤。
其胎愈脹,非病象也,乃以爲病象,少腹如扇,解作陣陣作冷,如扇扇之,尤誤。乃千篇一律,更無獨出手眼者。
仲景有知,亦當呼冤于地下,今特爲正之。
懷妊至六七月,其胎已漸長大,非複從前之渺小,故曰其胎愈脹,並非謂其病胎愈作脹也。
胎長大則脹,脹則子髒開,不觀婦人臨産之日,先有白汁淋漓不絕之象乎。
則胎脹子髒開,液不藏之原因也。
因胎脹而子髒開,因子髒開而受寒,述其因也。
惡寒發熱,有似表證,脈不浮而弦,弦者寒也。
更見腹痛,知其寒在裏也。少腹如扇,乃言少腹一起一落,高低急促,與呼吸相應也。
如扇乃象形,與鼻扇之扇同一解釋。
裏寒腹痛,脈弦,而見少腹高低,起落如扇,則知寒入子髒,挾沖而動,肝木橫逆,胎兒不安,勢非輕淺,蓋妊娠腹痛之重證,急宜溫其子髒之寒。
即見寒熱,但裏重于表,仍從裏治。
況其寒熱,無頭痛骨楚之象,非必表證,仍因腹痛髒寒而起者耶。
故曰:“當以附子湯溫其髒”。附子湯方缺而未見,或謂即傷寒附子湯。
以藥證之,附子溫髒寒,爲君;白芍和肝止腹痛,爲臣;參術溫脾固胎,爲佐,固極相合,其信然欤。
此條本明顯無奇,惟曆來注釋者,均以少腹陣陣作冷,如被扇之狀釋子髒如扇之證,穿鑿附會,點金成鐵,爲可異耳。
第四條曰:“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産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爲胞阻,膠艾湯主之。”
此言妊娠腹痛,有胞阻之證也。
《醫宗金鑒》婦科謂“妊娠腹痛曰胞阻”,大誤。
要知胞阻乃妊娠腹痛之一證,非盡腹痛均可謂之胞阻。
古人解經,可笑如此。
本條主要論述妊娠腹痛下血之證治,余俱陪襯文字。
胞阻二字,照字面解之,乃阻胞中之氣血,似乎當用通利,但以見證及所用膠艾湯方合之,又似不協。
愚意當以方證相合爲主,不必定從名稱上著想,若但以胞阻病名論治,必不能見下血之證,即見下血之證,亦當如前一條因癥下血之論治,和能主膠艾湯。
今以方證合之,當是血虛氣滯。其下血乃沖任不攝,血不歸經。
血若不止,必有殒胎之險。方中重用地黃補虛戀胎爲君,歸、芍、膠、艾養營和肝爲臣,佐川芎以行滯氣,艾葉以溫子髒,且炮黑姜又能引血歸經,乃一補多行少之方也。
此放即膠艾四物湯,女科以之統治調經、胎、産一切虛寒腹痛下血之證,無不效如桴鼓。
本條胞阻既用此方,其證又相同,則其病因,斷無純屬氣血阻于胞中之理,當舍名取實可也。
又有土濕木菀,木陷土中之痛,脾主濕,脾虛則濕聚,肝主血,木郁則土菀。
如第五條所謂“婦人懷娠,腹中痛,當歸芍藥散主之。”者是也。
痛者,綿綿而痛,痛無休時也。
方用歸、芍養血和肝,川芎以行血中之滯氣,苓、術健脾,澤瀉以瀉土濕之有余,亦肝脾並治之法也。
方中分量,芍藥最重,和肝脾爲君也。
澤瀉次之,滲土濕爲次也。
其意豈不昭昭若揭乎。
從第三條起至第五條,均言妊娠腹痛之證,而各各有別:
有子髒開而受寒者,宜附子湯溫子髒;有下血腹痛者,爲胞阻,宜膠艾湯調沖任;
有土濕木郁者,宜當歸芍藥散和肝脾。
推而廣之,其變化無涯舉矣。
本文:“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半夏降逆和胃,乾薑溫中祛寒,人參補中益氣,方只三味,以其功能推之,則知此條,所謂嘔吐不止者,證系脾胃虛寒之嘔吐,故以扶正祛寒、和中降逆之方法治之。
又可知此條所指之嘔吐,必見嘔吐清水,苔白脈遲諸虛寒證,方可用此法也。
本文:“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此條眼目在“飲食如故”四字。
蓋小便難爲脾腎陽虛,膀胱宣化失司,則必見食少納減之證,今飲食如故,腎陽能蒸動可知。
腎陽自足,則不當見小便難,可知其並非腎陽不足、膀胱不能宣化。又無身重腹滿之證,則更非水氣不行。
以其所用方劑證之,當歸行血疏肝,貝母解郁化痰,苦參清火泄熱,是一疏肝解郁泄熱之方。
乃知其小便難者,爲郁結傷肝,肝失疏泄,五志化火,火郁不申之證矣。
推其證侯,小便難之外,必兼烙熱黃赤之象,脈必弦數,苔必黃,舌必绛,方合肝鬱化火、郁結不舒之證,方可用當歸貝母苦參丸之法,後人柴胡清肝、龍膽瀉肝等方,均從此脫胎者也。
本文:“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灑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此論胎前有水氣之證,即後世所謂子腫、子滿、子氣各證也。
小便不利而見身重,水濕不能宣化而溢于腠理也。
水濕內蘊,陽氣痹塞不通,則灑淅惡寒,水濕傷陽,清氣不得上升,則生眩暈。
但用葵子茯苓散淡滲水濕,水濕去則諸病悉愈。
惟葵子滑利,胎前所忌,後人每不敢用,且胎前腫滿,每起于七八月間,太陰司胎之時。
脾肺氣虛,亦生腫滿,便不能再行滲利。
後賢薛立齋謂:胎前作腫,縱生水濕,終屬脾虛。
所定全生白朮散(白朮、茯苓、大腹皮、橘皮、姜皮),四君子、六君子等湯,均爲健脾之劑,頗能高出一籌。
實則肺氣虛不能行其津液,水精不布者,尤居多數。前人有以春澤湯去桂枝治子腫,寓有深意,可以取法。
胎前作腫,不外健脾滲濕、順氣安胎八字。
如《濟陰綱目》所言:但一瀉氣利水,則愈。此謬論也。
本文:“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此條亦屬胎前子滿、子腫之類,惟與用葵子茯苓條有虛實之辨矣。
此言傷胎,非胎傷之後始見各證,乃先有腹滿等證,然後傷胎,乃倒裝文法。
能通其文理,則意義自明。
人身之水,化而下行爲溺,水中之陽,化而上升爲氣。
氣爲水所化,故仍化爲津液,氣結子胎,亦結爲水衣,實積氣以舉胎也。
故將産先破水衣,護胎亦賴水衣,水衣護胎而不墜者,氣統血故也。
若有形之水不行,則逼胎下墜,氣陷而不升,則胎不舉,故曰傷胎。
推原水之不化,由于肺不通調,而肺不通調,又由于心火剋金,故刺瀉勞宮、關元,以瀉火行水。
勞宮心穴,關元腎穴也。
刺法不傳,代以湯劑,則養肺清心、導心府、宣膀胱,在所必用。
昔人謂胎前宜涼,實本此義。惟數典忘祖,不知所自出耳。
文中身重,或謂“重”即“腫”字,古文通用,且“重”即有水濕之象,義本通也。
本文:“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此二條,言胎前通用養胎之法也。
當歸散用歸、芍和營,川芎行氣,黃芩清熱,白朮安胎,乃胎前體熱者之法也。
芩、朮爲安胎之藥,人多知之,以胎前多熱,熱則傷胎元,胞系于脾,虛則胎墜。
故用黃芩清其熱以保胎,白朮健其脾以舉胎也。
但胎前雖屬熱者多,亦有寒濕之證,如第二條白術散,用白朮、牡蛎以燥濕,川芎溫血,蜀椒去寒,則胎前寒濕者之方治也。
仲景列此養胎二方,極有深意,恐後人之偏涼畏熱,故出一當歸散以清熱,即出一白朮散以治寒水,以示無偏之意。
而識醫之用藥,有經有權,不能以一言蔽之也。
二方之中,同用川芎,川芎溫行,後人忌用,不知補中無行,便成呆補,且平時不疏利氣機,臨産必多窒礙,故二方均用川芎,以示行動之藥,不必盡忌。
用之有法,礙而不礙也。
仲景著書時,一若預知後人有胎前忌熱,忌通行之陋習,而先爲此以矯正之,不亦異哉。
妊娠門中,共文十一條,方十首,丸散居七,湯居三。
蓋湯者蕩也,妊娠當以安胎爲主,攻補皆不宜驟,緩以圖之耳。
尚有一條在婦人雜病門中,亦當移入胎前,即轉胞之證是也。
本文:“問曰:婦人病飲食如故,煩熱不得臥,而反倚息者,何也?
師曰:此名轉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當利小便則愈。宜腎氣丸主之。”
此言胎前轉胞之證治也。
下不得通,則反上逆,因不得溺而見煩熱,不得臥,倚息,則病在上而本在下。
其病因蓋由胎重壓胞。胞者,脬也。
胞系了戾不順,胞爲之轉,胞轉則膀胱宣化不利,故不得溲溺。
水氣無有出路,反從上逆也。
腎氣丸化氣通陽,氣壯舉胎,胎舉則膀胱宣化得行,小便通利,下通則上病自愈。
此以腎氣丸利小便之意,非謂但利小便即可以治轉胞也。
其證少腹必墜脹難忍,小溲點滴。其病因亦不止胎重壓胞一源,惟胎前者居多數耳。
《甲乙經》云:“轉胞不得溺,少腹滿,關元主之。”
明言轉胞有少腹滿之形,且當從腎髒主治。
關元腎穴,仲景腎氣丸有本矣。
後人論此證,則有虛實之分。
如飽食疾走,忍尿入房,忍精不泄脬熱閉塞,均實證也。
血少氣虛,胎氣不舉,下壓膀胱,則爲虛證。
治法除腎氣丸外,有以沈香、木香利氣者,有以鹽湯探吐開上,上竅開則下竅利者。
而丹溪以補氣開舉之品爲君,佐以探吐。
惟上舉各法,尤爲虛人所宜,故學者每多取用,實能補前人所不及,至足法也。
妊娠篇
胎前之病甚多,然以大要分之,有二大別:
一爲因胎以成病者,一爲因病而礙胎者。
因病礙胎,無論外感內傷,均能致此,當于雜病門中求之。
惟未傷胎時,以去病爲主,安胎爲佐;
既傷胎後,以安胎爲主,去病爲佐,爲不同耳。
因胎而成病者,以其必有胎,然後有此病,故爲胎前專侯。
今就此論之,以免滋蔓。
一曰驗胎。
何以知其有身?
曰:當于脈中驗之。
書中言胎脈甚夥,而各不同,有謂寸口脈動甚爲有子者,有謂有胎之脈,當陰搏陽別者,有謂脈滑大爲有胎者,又有謂當脈動如珠者,左大爲男,右大爲女者,然諸說有驗有不驗,未能確定一是,故醫者每以驗胎爲難事。
實則諸說之真谛不過形容有胎之脈當生機流動,無澀滯而已。
以余考之,驗胎之法,當以“身有病而無邪脈”一語爲最佳。
何謂身有病?
月事不行是也。
月事不行,乃不通之象,當見澀滯之脈,今無邪脈,是不見澀滯而反見滑利,滑利則生機流動,與病不符,則知其經停非病,而有胎矣。
以此消息,驗胎之脈,無有善于此者。若初次有娠者,可于乳頭驗之。
有娠三月,乳房發脹,乳頭變黑,不如此不成胎也。
懷胎六月,腹中必動,間有不動者,必有漏紅之急。
漏紅太甚,血不養胎,胎萎不長,故不動。
但能漏止血足,其胎自動。當以法治之。
至于驗腹分男女之法,當于五月以後行之,男胎背朝外,故形如釜,女胎足朝外,故形如箕。
此法甚驗,以其從實踐而來,非虛語也。
二曰惡阻。
普通有胎者必見之病狀也。
其期每在受孕二三月中,輕者不治自愈,重者非藥不除。
其因有數:一爲肝膽之氣上逆。
以一二月中,肝膽養胎,受胎之後,血盡養胎,不能兼養肝膽,肝膽無制,膽火上逆,胃亦隨之,嘔惡酸苦,喜食酸物,木之味酸,虛而求助于食,故喜酸也。
宜養肝體以柔肝用,泄膽火而平胃逆。
養肝滋血,如白芍、烏梅、石斛、木瓜、元參、阿膠、橹豆、胡麻、女貞之類,清泄膽胃,如金鈴、薑山栀、川連、黃芩、黛蛤散、橘皮、竹茹之類。
甘酸、酸苦最爲要要,甘酸化陰,酸苦泄熱,且酸能補助肝體也。
如嘔吐痰水甚多者,胃有痰濕,宜複以二陳、溫膽之類。
如嘔惡晝夜不止,勢甚劇者,上逆甚則防其下脫,急宜降逆平和,當辨其舌苔脈象,以定治法。
如苔黃膩,底尖绛,脈弦數者,膽火上炎,前方不應,可用黃連解毒、龍膽瀉肝諸法。
大便閉者,幽門不通,上沖吸門,非通下不可,當歸龍荟丸。
不能以有胎忌攻,當從有故無殒之例。
此症此治,曾經驗過。
如舌光绛無苔,脈細數者,陰虛肝陽化風,氣火上逆,洋參溫膽加黃連,或十味溫膽湯亦可。
如再不應,則以大劑育陰增液之品煎湯,以蘇梗、香附、烏藥、陳皮等行氣降逆之品磨沖或研末沖服。
育陰而不礙氣,順氣而不傷陰,亦良法也。
一爲濁氣上沖。
女子受胎,則月事不行。
月事者,血之余也。
平時有余則閏,而月一下,既已有孕,則下以養胎,上爲乳汁,無余故不下。
故有胎則經停,乳子則經少,其明證也。
惟其中有精有濁,其停也,不能專取其精華而遺其糟粕。
其精者以養胎,以化乳,其濁者停而不出,無所發泄,反從上逆。
胞胎系胃,胃脈通心,由脈上沖,則爲嘔惡,故俗名惡心,良有以也。
惟其上沖之路,必由胃逆,胃氣強者,沖不上至,故惡輕,或並不惡。
曾見有一生受孕,從無惡阻者,即是胃氣強之故。
亦有體虛甚而無惡阻者,則以其血質甚清,濁氣不多也。
此系體質之故,無關病理。
若胃弱而濁氣重者,則斷無不惡之理。
其治以芳香化濁爲唯一之法,故藿、佩、砂、蔻在所必用。
夾熱加茹、連,夾濕加吳萸、丁香。
而和胃健中,亦不可少,以濁之上逆,必由胃虛,故四君、異功等湯亦當合用也。
産後篇
《金匮》産後病,首標三證,即病痙、病鬱冒,病大便難也。
産後不止三證,而獨以此三證爲言者,以其每易相因同見,而爲産後病之大綱也。
後人不察三證爲三大法,如太陽之麻桂、青龍焉,實爲錯誤。
蓋三證之本固同,唯兼見不同,知其本則其末自明,縱有變幻,亦能指揮若定,故仲景特提出常見之三證本末同異,以爲標准,庶乎有所取法耳。
新産之後,血去太多,血虛乃必然之理,血爲陰,血虛則亡其陰。
亡陰血虛,陽氣獨盛,熱逼汗泄,故喜汗出,汗多亦必然之理也。
血虛亡陰,陽盛多汗八字則爲新産三證之本。
熟此八字,然後再觀其流變。
如汗出表虛,腠理不固,風邪乘虛入中,血虛陰虧,不能榮養筋骨,汗出津亡,不能潤澤關節。
陰虧陽盛,陽盛則生熱,熱盛則津液愈虧,風邪鼓動,風火交扇,筋骨不榮,則背反強,腳攣急,手搐搦,而爲痙病。
若亡血之後,複得多汗,血去陰傷,汗多津竭。
胃爲陽土,腸爲燥金,津液即亡,腸胃益燥,腸無津潤,宿垢無以下達,傳導之令不行,水涸舟膠,則爲大便難。
血虛于下,則爲下厥,陰厥于下,不能配陽,孤陽無依,獨越于上,則爲冒。
陰弱于內,陽浮于外,逼汗外泄,汗出孔疏,外寒易襲,則爲鬱。
寒束于外,陽無所泄,獨冒于上,則頭眩暈,獨頭汗出,則爲鬱冒。
陰涸于下,則便堅。氣沖于上,則嘔逆。
便難嘔逆,而與頭暈頭汗出同見,是大便難而兼鬱冒矣。
頭暈汗出,而見肢搐背張,是鬱冒而兼痙厥矣。
大便難最輕,郁冒次之,痙厥最重。
三證可以同見,可以依稀而見。
以其標雖不同,其本則同,同者何?
即血虛陰虧、陽盛汗出八字是也。
至言治法,經未出方,然可以意想得之。
痙爲血液不足,汗出受風,宜養血祛風而柔筋脈,借用桂枝加栝樓根湯合四物湯頗合病症。
後人清魂散、古拜散用黑芥穗祛營分之風,甚妙。
再參養營舒筋,治無不效也。
大便難,經方可用脾約麻仁丸,時方若吳氏《條辨》增液湯、增液承氣,陶氏黃龍湯、玉燭散等,亦佳。
惟純虛者,用養營潤燥,少佐行氣通幽,如蘇子、麻仁之類。
虛中夾實,則樸、枳、硝、黃亦可合補藥用。
仲景治産後便堅用大承氣者有二方,雖非常法,聊備一格,非絕對不可用也。
當以證爲辨,痞滿堅拒作痛方可用之。
但硬不痛,惟有滋潤一法,不能攻下。《傷寒》謂苔滑者不可攻。
滑字極有經驗,一切病症,應行攻下,均當于此致意,不獨傷寒一門也。
鬱冒,經出小柴胡一方,先疏其鬱,鬱去則冒亦減,意良美也。
惟陽升而冒,柴胡究不相宜。
南人體虛,尤爲枘鑿。
冒宜養陰潛陽,郁宜疏解辛散。
求其疏郁而不升陽增冒者,其唯黑芥、焦防之屬欤。
以言時方,似以清魂散合養血柔肝、潛陽爲當。
總之三證之治,雖有差池,而養血補虛,終爲要著。
丹溪謂産後無論何證,總以補血爲主,不爲無見。
但當察其兼證,以定制方之法耳。
新産之病,除三證外,次則腹痛。
以新産之時,惡露未淨,血滯氣凝,最易腹痛,故生化湯爲産後必服之劑。
仲景則出枳實芍藥散一方,枳實炒黑入血,祛血中之結滯,芍藥和肝調營佐之,下以大麥粥。
大麥和肝養心脾,心生血,脾統血,肝藏血,産後血虛正虛,故用之以扶正補虛,虛實並治,爲産後惡露未淨、血瘀腹痛之正方。
後人妄言産後忌芍藥,真不讀仲景書者也。
方僅三味,虛實均以照顧,較之後世女科産後腹痛祛瘀之方,藥多意少,高明多矣。
枳實、芍藥和肝祛瘀,和劑也。
仲景既定爲産後血虛,肝木侮土,惡瘀未楚之正方,又從本方之偏勝極則而分攻補兩法。
本文:“産後腹中 痛,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並治腹中寒疝,虛勞不足”
一條,是則産後腹痛,偏于虛寒者之治也。
痛者,舊釋爲緩痛,緩痛固屬虛,然不必虛痛盡緩,緩痛二字,不能盡虛寒之象也。
無論緩痛、急痛、大痛,大抵以喜按、喜熱、喜踡伏爲辨。
若見其證,更參色脈,毫無熱症實象,方可斷爲虛寒。
則痛二字,當指虛寒之各證而言,非可一也。
當歸溫血,羊肉補虛,生姜散寒,爲血海虛寒之聖劑。
産後氣血大傷,胞室空虛,客寒內犯,寒搏血虛,血得寒則血凝而不流,血不行則氣停而作痛。
其喜熱者,寒得熱則行也;
其喜按者,虛則喜實也;
其喜踡伏者,寒則收引,踡則陽氣團聚,令暖內溫,欲以勝其寒也。
用當歸生姜羊肉湯無一不切。
或謂羊肉太補,非痛所宜,不知羊肉氣溫味厚,味厚能補,氣溫能通,是通補,非呆補也。
加以當歸溫行,生薑辛散,系一完全通補奇脈之方。
痛雖屬虛,寒則宜散;
虛雖當補,滯則宜行。
昔人謂痛無補法,非真謂絕對不能用補藥,惟純補、呆補則終非合法耳。
此方治虛痛,其妙在能用補藥,而尤妙在選藥制方。
通補之方,固無出此三味右者,用之屢屢,驗亦屢屢。
若胃虛不能受羊肉者,服之恐吐,不得已而思其次,膠薑飲,膠艾湯亦可代之,惟功力稍遜耳。
本文:“師曰:産婦腹痛,法當以枳實芍藥散,假令不愈者,此爲腹中有瘀血著臍下,宜下瘀血湯主之,亦主經水不利。”
此則産後腹痛,偏于瘀實之主方也。
設用而不應,或見虛象,當從虛治。
假令不愈,非不合也,乃方輕不能勝病,病症仍在,反見純實之象,自當更進一步論治。
瘀血著于臍下,桃仁攻瘀,蟅蟲破絡,方極重峻。
以産後體虛而有實邪,急祛其實,免致遷延傷正。煉蜜和丸,甘緩以和藥性;
以酒煮服,溫行以助藥力也。
其證必見臍下堅結,拒按大痛,便黑目黯諸瘀結狀,方可用此,非投枳實芍藥散不應即攻也。
産後腹痛,分此三法,而以枳實芍藥和肝祛瘀爲主。
偏虛、純虛者,當歸生薑羊肉湯溫之補之;
偏實、純實者,下瘀血湯攻之蕩之。
若嫌過峻,則生化加參湯,生化湯加五靈脂、百草霜等,均可代用,是在臨證之權衡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