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增值稅改革 明年上海試點】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0-26 21:06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今天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將展開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預計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等試點,條件成熟後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進行試點。
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天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為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複課稅問題,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會議做出上述決定。
大陸學者解讀,此舉在減輕中小企業稅負。
中國政府網報導,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
會中決定,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範圍進行試點;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
會議決定,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
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並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
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大陸和訊網訪問大陸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指出,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目的在減輕中小企業稅負;
如果上海試點成功,會很快在全國推行。
王朝才說,透過試點,可了解改變增值稅後,對企業究竟有何影響?
是否真能達到預期效果?
另外,營業稅是地方稅,增值稅是共享稅,中央要拿走75%。
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也是改革必須重點考慮的問題。
他說,若在上海試點順利,推廣至全國也將會順利進行。
但如果問題比較多,就得緩進,不過從大趨勢看,必然會實施全國的改革。
根據百度百科,增值稅是對商品和勞務的增值額課稅,可克服傳統產品稅重複課稅的弊端。
大陸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徵收,稅收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
營業稅是對在大陸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1001026。
引用:http://n.yam.com/cna/china/201110/201110268300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