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67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延遲醫療致死 醫院、醫師判連帶賠償】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5-31 13:03:54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延遲醫療致死 醫院、醫師判連帶賠償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洪定宏、楊菁菁/綜合報導〕高雄男子張泉男九十一年四月間發生車禍,到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診,外科住院總醫師曾明智延宕處置,導致張男兩天後轉院因腹膜炎併發敗血症死亡,家屬訴請賠償,最高法院認定有醫療過失,判決醫院及醫師連帶賠償三○六萬餘元定讞。


本案刑事部分,曾明智被判刑三月確定,案發後已離開聯合醫院。


張泉男家屬主張,九十一年四月二日,張某因車禍受傷,被送到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診室醫師發現張有骨折、外傷和血胸等症狀,照會曾明智協助判讀X光等資料,曾只為張進行放胃管、禁食、減壓等消極處置,家屬發現張病情沒改善,兩天後轉院到高雄長庚醫院,長庚緊急動手術仍不治,家屬向法院控告醫療疏失。


張泉男的兩個兒子都從事醫療相關工作,其中張松源是台大醫學系畢業的醫師,另一個兒子則是醫科公司處長,女兒則是投信公司副總裁,張的三兒女都是高收入者。


庭訊時,曾明智與聯合醫院都辯稱沒有醫療過失,曾還稱自己不是張的主治醫師,但法官認為依據護理紀錄,曾明智不但是張男的主治醫師,且在張某反映腹部不適時,已延誤治療時機,導致張死亡,因此判決曾明智與醫院須賠償張的配偶和三名子女。


記者昨天傍晚到張家欲採訪,張太太頗感驚訝,她透過對講機表示,不願受訪。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院長顏郁晉表示,該案發生在十多年前,曾醫師在九十二年離開醫院,目前在外自行開業診所,醫院尊重司法判決,會與曾醫師協商分擔賠款比例。

 

引用:http://n.yam.com/tlt/healthy/20130529/20130529517933.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8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1 15:00 , Processed in 0.312502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