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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備要-朴硝 芒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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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2 18:48:38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草備要-朴硝 芒硝

 

本草備要 金石水土部 朴硝 芒硝 朴硝即皮硝。

 

大瀉、潤燥、軟堅

 

辛能潤燥,鹹能軟堅,苦能下泄,大寒能除熱。

 

朴硝酷澀性急,芒硝經煉稍緩。

 

能蕩滌三焦腸胃實熱,推陳致新。

 

按致新則瀉亦有補,與大黃同。

 

蓋邪氣不除,則正氣不得復也。

 

治陽強之病,傷寒(經曰)人之傷於寒也,必病熱,蓋寒鬱而為熱也。

 

疫痢,積聚結癖,留血停痰,黃疸淋閉,瘰癧瘡腫,目赤障翳,通經墮胎。

 

(豐城尉家)有貓子死腹中,啼叫欲絕,醫以硝灌之,死子即下,後有一牛亦用此法得活。

 

本用治人,治畜亦驗。

 

(經疏曰)硝者,消也,五金八石皆能消之,況臟腑之積聚乎?其直往無前之性,所謂無堅不破,無熱不蕩者也。

 

病非熱邪,深固閉結不通,不可輕投,恐誤伐下焦真陰故也。

 

(成無己曰)熱淫於內,治以鹹寒,氣堅者,以鹹軟之;熱盛者,以寒消之。

 

故(仲景)大陷胸湯、大承氣湯、調胃承氣湯皆用芒硝以軟堅,去實熱,結不至堅者,不可用也。

 

佐之以苦,故用大黃相須為使。

 

(許譽卿曰)芒硝消散,破結軟堅,大黃推蕩,走而不守,故二藥相須,同為峻下之劑。

 

(王好古曰)本草言芒硝墮胎,然妊娠傷寒可下者,兼用大黃以潤燥、軟堅、瀉熱,而母子相安。

 

(經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此之謂歟,謂藥自病當之,故母與胎俱無患也。

 

硝能柔五金,化七十二種石為水。

 

生於鹵地,刮取煎煉,在底者為朴硝;在上有芒者為芒硝;有牙者為馬牙硝;風置日中,消盡水氣,輕白如粉,為風化硝。

 

大黃為使。

 

(本經別錄)朴硝、硝石雖分二種,而氣味主治略同,後人辨論紛然,究無定指。

 

(李時珍曰)朴硝下降屬水性寒,硝石為造炮燄硝,上升屬火,性溫。

 

(昂按)世人用硝,從未有取其上升而溫者,李氏之說,恐非確論。

 

 

引用:http://www.tchaa.org.tw/u3/book1/bok5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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