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變墜樓 關鍵19秒拿回保險金】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2-30 06:00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張舒婷/綜合報導〕廖姓女子生前爬上樓頂疑似「想自殺」,墜樓死亡後,2家保險公司拒賠意外險,但消防人員拍到關鍵19秒影帶,讓法官判斷廖女墜樓前掛在女兒牆,企圖爬回大樓,卻因支撐不住墜樓,且現場沒人看到她「跳樓」動作,屬意外不是「跳樓」,台中地院判2保險公司敗訴,均須理賠意外險。
地院判決國華人壽應理賠廖女家屬100萬元意外險,國泰人壽賠70萬元。
國泰人壽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未連絡上國華人壽,無法得知看法。
判決書指出,98年9月,民眾報案指廖女坐在大雅區某大樓頂樓(12樓)女兒牆上,兩腳在半空中懸盪,疑似要跳樓,數分鐘後警、消人員到場鋪設氣墊,設施未完全就位,廖女已墜樓身亡。
到底廖女是自己跳下樓、還是意外?
警消人員從地面拍到19秒鏡頭,成為法官認定重要證據。
鏡頭開始看到廖女已是兩手掛在女兒牆,第3秒起廖女上半身向內弓起(背景聲音有人高喊上樓、上樓幫忙),法官認為,廖女想爬回大樓,第10秒人就向下掉(背景聲音有人高喊掉下來了),12秒時掉至1樓遮雨棚及地面。
法官說,現場警、消人員及民眾很多,沒人看到廖女「跳樓」動作,根據這19秒的影帶,廖女如要自殺,雙手不需掛在女兒牆,推定廖女放棄自殺,想轉身離開女兒牆,但雙臂撐不了體重墜樓,應屬意外。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2/20111230374016.html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