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動車事故究責 處分54人】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2-28 20:56
(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國務院今天聽取「7‧23」甬溫線動車事故調查報告,據報導,報告批評列車控制管理混亂,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
據新華社報導,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報告後,決定對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等54人祭出處分。
除行政懲處外,相關責任人員是否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獨立開展調查。
報導說,中國總理溫家寶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中聽取「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會議中同意事故調查組給予54名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的處理意見。
調查指「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這次事故發生於7月23日晚間,兩列同向往南行駛的列車途經浙江省溫州市附近時追撞,後車四節車廂從橋上墜下,共造成40人死亡,至少192人受傷。
調查指出,事故發生原因為通號集團列車控制中心管理混亂,使甬溫線溫州南站的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同時,負責招標及審查的鐵道部「違規操作、把關不嚴」,一併負有責任。
報告說,事故起因為雷擊,導致列控中心設備和軌道電路發生故障,信號顯示發生錯誤,進而影響行車安全;
而上海鐵路局相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設備故障發生後,未認真正確地處理故障問題,致使無法發揮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
報告指出,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前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及前中國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通信信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騁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並建議對通信信號集團公司、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上海鐵路局等單位54名相關負責人員做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劉志軍和張曙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併處理;馬騁則在8月22日事故檢查小組到通號集團公司檢查時突然心臟病發去世,不再追究責任。
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早在2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免職調查。
劉志軍任內是中國大陸高鐵「大躍進」時期,在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後,輿論質疑是劉志軍的跨越式發展致使鐵路故障不斷發生。1001228。
引用:http://n.yam.com/cna/china/201112/20111228346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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