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基市產發處長涉貪 判刑10年】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0-29 06:01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長張水源,被控收受土資場業者招待喝花酒、帶小姐出場及賄款等合計128萬餘元,指示下屬輕罰違規業者;基隆地方法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他10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判決書指出,張水源明知月眉土資場施作施工便道時,未依規定填築碎石級配,而填放塑膠管、鋼筋等營建廢棄土;竟在收受賄款、招待後,指示下屬僅輕罰業者30萬元,不需將超收的4萬4322立方公尺營建廢棄土運走,替業者省下台幣1700多萬元清運費。
另,行賄張水源的土資場業者宏邦公司負責人李太郎,與龍毅砂石場經理張金火,分別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年、褫奪公權1年與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0/20111029884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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