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饅頭案宣判 關9年罰百萬】
更新日期:2011/09/26 17:48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上海26日電)上海今年4月傳出有廠商回收過期饅頭、染色再製,寶山區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宣判,製造染色饅頭的盛祿公司主管判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人民幣65萬元(約新台幣310萬元)。
東方網報導,盛祿公司從2010年9月,就大量回收已過期或快到期饅頭、添加色素檸檬黃再製成玉米饅頭,銷往上海聯華、華聯等超市。
報導指出,截至今年4月11日,盛祿銷售染色再製玉米饅頭金額達62萬元。
食品安全問題在兩岸都有重大案例,台灣飲料含塑化劑案正在法院審理中;上海染色饅頭案則是今天一審宣判。
報導指出,盛祿公司生產玉米饅頭時,使用回收的過期食品作原料,違反大陸國家食品安全法明文禁止規定,對被告從重處罰。
報導提到,今天共有3人遭判刑,其中盛祿公司主管葉維祿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65萬元為最重。1000926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6/5/2ze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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