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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躲地下道埋伏 男襲胸1秒賠3.6萬 淫笑問美眉 「要不要做...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7-5 19:52
標題: 【躲地下道埋伏 男襲胸1秒賠3.6萬 淫笑問美眉 「要不要做...

躲地下道埋伏 男襲胸1秒賠3.6萬 淫笑問美眉 「要不要做愛」

 

更新日期:2011/09/18 06:30 蘋果日報

 

 

【陳世河╱台中報導】乖巧的男大學生,竟變成襲胸狼。

 

台中一名男大生見一名妙齡女子長相可愛,大白天就「忍不住衝動」,跑入地下道對女子自摸下體、伸手襲胸一秒後逃逸;被害女子記下車牌號碼報警。

 

事後,男大生父親不斷代兒道歉,還包了3萬6千元紅包給被害女才和解。

 

警員斥責男大生:「摸1秒3萬6算便宜了,以後再這樣你會吃牢飯!」


警方表示,這名賴姓男大學生(22歲)就讀中部一所科技大學二年級,是家中么子、上面有二個哥哥,父親是公務員。案發後,賴男在父親陪同下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承認「一時無聊加上控制不住衝動,才會這樣做」。


戴安全帽摸下體


賴父不斷鞠躬道歉說:「是我沒把兒子教好、請原諒他一次!」


警方調查,今年6月27日中午,賴姓男大生騎機車到台中大甲火車站附近徘徊,見獨自欲過地下道的林姓女子(18歲),身著短褲、露出美腿,長相甜美可愛,於是賴男戴著安全帽跑步超過林女先進入地下道埋伏。


當時地下道裡面沒有其他人,賴男等到林女進入地下道時,先對著林女撫摸自己下體,又露出猥褻笑容說:「妳要不要和我做愛啊?」


林女鎮定大聲斥罵:「死變態!」賴男快速伸手偷襲林女右胸後逃離。


林女氣憤追出地下道出口,發現賴男騎機車逃逸,她機警將車牌號碼記下報警。林女事後向警方表示:「胸部雖然只被摸1秒鐘,但感覺非常不舒服。」


父到警局痛罵兒


警方當天即依車牌找到賴男,賴男在父親陪同下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賴父頻頻責罵兒子,並對警方說:「兒子有女朋友平時也很乖,怎麼會這樣呢?」最後賴父包了3萬6千元紅包給林女壓驚,雙方達成和解。


律師廖于清說:「襲胸有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猥褻罪或《性騷擾防治法》,前者公訴罪後者是告訴乃論,界線在於犯罪手段不同。」強制猥褻是以強暴、脅迫、恐嚇進行猥褻,該案男大生是趁人不備撫胸,未用強暴、脅迫手段,因此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想藉此獲得快感


台中榮總一般身心科主任林本堂說:「有女朋友不代表不會犯案,有這類行為的人,多數是想藉此獲得不一樣的快感。」但他們多數知道這樣做不對,會產生良知與衝動的拉鋸,應立刻尋求專業醫師幫忙,以免憾事發生。


學生變襲胸狼案例


◎2011/09/01:高市一名16歲的國二男學生一周內連續犯下6起襲胸、摸臀案,被害人從未成年少女到少婦都有,少年得逞後還回頭露出得意的笑容。


◎2011/08/13:苗栗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男學生騎機車靠近一名女騎士問:「做愛,5000元要不要?」女子怒斥:「不要臉,色狼!」男竟狠抓女子左胸一把後逃逸。


◎2010/11/22:元培科大林姓大四男學生在新竹教育大學附近對一名少婦襲胸,林男表示因與女友分手才挑落單女子襲胸報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8/143/2yx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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