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逾萬貪官外逃 捲款3兆台幣】
更新日期:2011/09/09 05:30
特派員宋丁儀/上海報導
旺報【特派員宋丁儀/上海報導】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報告指出,1990年代中期以來,大陸黨政幹部及駐外中資機構的外逃和失蹤人員約1.6萬至1.8萬人,攜走款項金額高達人民幣8000億元(約合3兆5590億元新台幣)。這份報告在2008年6月完成,卻於日前才首遭披露。
報告中指出,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重點關注地區」有包括東南亞、美國、加拿大及與大陸無引渡協議的小國等18個地區,而「主要中轉地區」則是香港、澳門。
報告還列出大陸腐敗分子轉移資產到境外的8種方式,包括現金走私、替代性匯款、經常項目造假、海外投資、信用卡消費、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透過境外特殊關係人轉移等。
其中多個經典案例包括,前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2001年前,利用8年時間在港開設公司轉移資金,挪用10億人民幣公款;香港上市「創維數碼」前董事會主席黃宏生,分次將4000多萬港幣轉到自己和親屬控制的戶口。
深圳和珠海兩個海關也是現金走私的主要管道,大陸腐敗分子透過地下錢莊等代理機構,聘請專業「水客」用「螞蟻搬家」方式直接走私現金出境;此外,腐敗分子也選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大陸資產後,再以破產低價收購等方式毀滅證據。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9/140/2yew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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