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私人診所 4城明起試點】
更新日期:2011/06/30 02:48
記者陳景婷/綜合報導
旺報【記者陳景婷/綜合報導】
大陸醫療體制有新進展,從7月1日開始,先在遼寧瀋陽、吉林長春、福建廈門、雲南昆明等4個城市,開辦個體(私人)診所試點工作,允許符合條件的醫師執業,為期一年到2012年6月30日。
新華社報導,據大陸衛生部日前發出的「關於開展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試點工作的通知」中,設置私人診所的醫師必須條件包括:
申請者已離職或退休;
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並在醫療、保健機構執業滿5年;
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職業滿3年;
申請開辦的私人診所診療項目與申請者的醫師執業專業一致;
以及私人診所符合衛生部制定的各種診所基本標準等。
另外,衛生部還鼓勵符合條件的名老(有名望、資深)中醫開辦中醫診所。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30/140/2u71i.html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