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易主 阿里巴巴:合法】
更新日期:2011/05/14 18:35
(法新社香港14日電) 中國電子商務龍頭業者阿里巴巴今天駁回美國雅虎(Yahoo!)抗議,表示線上付款事業所有權轉移一舉,「合法且百分之百透明」。
雅虎10日提交文件,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US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通報,阿里巴巴線上付款事業支付寶所有權易主一事。
取得支付寶所有權的這家公司,股份多半為阿里巴巴執行長馬雲所有。
雅虎在文件中表示,阿里巴巴轉移支付寶所有權一事,沒有知會或是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同意。雅虎持有阿里巴巴43%股權,據估並擁有支付寶40%股份。
雅虎表示,支付寶所有權轉移一事是在去年8月敲定,不過雅虎和同樣身為大股東的日本軟體銀行(Softbank),卻遲遲到3月才被通知。
集團執行長馬雲反駁這些言論,並說支付寶所有權轉移,是在知會主要投資人的情況下完成。
「道瓊新聞社」(Dow Jones Newswires)援引他的話報導:「包括雅虎和軟體銀行在內的股東及董事會,都知道支付寶所有權轉移一事。」(譯者:中央社林亭儀)1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4/19/2rjd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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