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傳經盡】 病因病理學術語。指傳經過程結束。外感病的發展演變,有一定的順序,六經順傳過程是:太陽經→陽明經→少陽經→太陰經→少陰經→厥陰經。病邪傳變到厥陰經時傳變過程結束稱傳經盡。《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參傳經條。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病因病理學術語。
指傳經過程結束。
外感病的發展演變,有一定的順序,六經順傳過程是:
太陽經→陽明經→少陽經→太陰經→少陰經→厥陰經。
病邪傳變到厥陰經時傳變過程結束稱傳經盡。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參傳經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