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分房公位】
夫葬者所以安親魄也,親魄安則眾子皆安,親魄不安則眾子皆不安。
今之世家巨族,往往累年不葬,甚之遲之久久終無葬期,一則誤於以擇地為難,再則誤於以分房之說。
一子之家猶可,子孫愈多,爭執愈甚,遂有挾私見以防,用權謀以自使者矣。
有時得一吉地,惑於旁人之言,以為不利於己而阻之者,阻之不已,竟葬凶地,同歸於盡,亦可衰哉。
原其故,皆地理書公位之說為之禍根。
使人減倫理、喪良心,無所不極其至也。
豈知葬地如樹木,根莖得氣則眾枝皆榮,根莖先撥則眾枝皆萎。
亦有一枝榮一枝枯者,外物傷殘之耳。
葬親者但論其地之凶吉,斷不可執房分之私見。
吾觀歷來名臣宗室,往往共一祖地,各房均發者甚多。
亦有獨發一房或獨絕一房者,此有天焉,不可以人之智巧爭也。
或問曰:然則公位之說全謬歟?
又何以有獨發獨絕者耶?
曰:是固有之,而非世人之所知也。
其說在易曰,震為長男、坎為中男、艮為少男;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為少女。
孟仲季之分房由此而起也。
然其中有通變之機,非屬此卦即應此子、應此女之謂也。
《玉尺》乃云:胎、養、生、沐屬長子;冠、臨、旺、衰屬仲子;病、死、墓、絕屬季子。
即就彼之言以析之,生則諸子皆生矣,旺則諸子皆旺矣,死絕則諸子皆死絕矣,何以以此屬長、以此屬仲、以此屬季?
曰:亦以其漸耳。
析之曰:以為始於胎養,繼而之旺,既而死絕,似矣,若有四子以往,則又當如何耶,其轉而歸生旺耶、抑另設名以應之耶?
此不足據之甚者也。
世人慎勿惑於其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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