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第三章 發四神合五之理】 [打印本頁]

作者: 倚天    時間: 2012-6-22 05:06
標題: 【第三章 發四神合五之理】

第三章 發四神合五之理

 

四神者,即生成之謂也,又即陽以相陰,陰以含陽之密旨也。

 

如運臨四正之陽,用四隅之陰水挨於四正之方,為陰以含陽。

 

運臨四隅之陰,用四正之陽水挨於四隅之方,為陽以相陰。

 

向上兩神,水上兩神,此為四神。

 

向上一生一成,水上一生一成亦是。

 

如四正坎龍司令,收巽水,立巽向。

 

蓋以巽水挨於午位,為陰以含陽。

 

立巽向者,即四九為友在於向上。

 

而乾之催官水,坎之龍運,即一六共宗在於山上。

 

自巽至午,自乾至子,皆經四位,故經曰:四位而起父母之義。

 

此坎龍之作法也。

 

如四隅乾龍司令,收午水,立午向,蓋以午水挨於巽位,為陽以相陰。

 

立午向者,即四九為友在於向上。

 

而子為坐山之催官水也,乾為龍運,即六一共宗在於山上。

 

自午至巽,自子至乾,亦經四位,此乾龍之作法也。

 

所謂山上兩神,水上兩神之義也。

 

山向同流水,亦此義也。

 

共路兩神為夫婦,亦此義也。

 

五行位中出一位,亦此義也。

 

明乎此,則隨手拈來,無不合矩矣。

 

然而山向必須盡合生成,方獲全福,如向上合生成,山上不合生成,其福得半。

 

如一白龍運,向上有巽水挨於午位,立巽向,向上之生成得矣。

 

而坐山無乾水催官,則山不合生成,其力減半,但可催財而不旺丁。

 

又如山上合生成,而向上不合生成,但能催丁而不旺財,此為水主財祿山人丁之密旨也。

 

山向盡合生成,則財丁大旺矣。

 

合五者,即五十同途之妙義焉。

 

蓋五十者,八卦之魂魄也,卦無魂魄,吉凶豈能徵驗乎!

 

故五十者,乃收山出煞之祕,玄空大午行之精髓也。

 

其法:以龍配向為一家合五,來水配催官為一家合五,龍向為主,來水催官為賓,故經云:前頭走過五裏山,遇著賓主相交接。

 

五裏山者,即合五之法也。

 

如一白坎龍立巽向,坎一巽四合五為主。收午水流至乾方為催官水,午九乾六合五為賓。

 

此為賓主相交接也,餘卦例此。

 

合十者,如坎龍巽向,由子而進巽,得十位。

 

午水乾催官,由午而進乾,亦得十位,此為五十同途之妙理也。

 

然則,合十之法,四正則順進十位,四隅則逆退十位,此所謂五十同途收山出煞之密旨也。

 

立向收水不可有毫釐之差,則福應之來炳若日星矣!

 

如三叉,子午兼壬丙,入口立向,子午兼癸丁,則犯多一分病:

 

如三叉,子午兼癸丁,入口立向,子午兼壬丙,則犯少一分病,多則長房不利,少則次房不利,所謂失之毫釐,謬之千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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