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諡法】
貴族死後,按其生前事蹟授予稱號,稱“諡法”。
始於西周中葉稍後。
從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號均自稱。
考王之後,方有諡法。
後仍有自立王號者,如春秋時,楚君熊通自立為武王。
天子及諸侯死後,由卿大夫議定諡號。
秦始捷以諡法為子議父,臣議君,宣佈廢除。
漢恢復。
帝王諡號由禮官擬議後,皇帝賜與,又有私諡,始于東漢,夏恭死後,諸儒共諡為宣明君,陳寔死後,海內赴吊者三萬餘人,共刊石立碑,諡為文范先生。
宋私諡之風仍盛,如程顥死後,文彥博採納眾論,題其墓為明道先驅生;
程頤死後,世稱伊川先生。
宋以後仍有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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