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噶廈】 官署名。藏語音譯。即西藏原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設噶倫(噶布倫、噶蔔倫)四人,受駐藏大臣及達賴喇嘛管轄。辦理一切行政事務。噶廈所屬機構有譯倉(相當於秘書處)、仔康(相當於審計處)及各個勤空(局)。民國及解放初期繼續存在。1959年3月解放。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藏語音譯。
即西藏原地方政府。
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設噶倫(噶布倫、噶蔔倫)四人,受駐藏大臣及達賴喇嘛管轄。
辦理一切行政事務。
噶廈所屬機構有譯倉(相當於秘書處)、仔康(相當於審計處)及各個勤空(局)。
民國及解放初期繼續存在。
1959年3月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