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噶倫】 官名。藏語音譯,亦作“噶布倫”、“噶蔔倫”。清規定:員四人,三品,為主持“噶廈”之官,總辦西藏行政事務,受駐藏大臣及達賴喇嘛管轄。民國與解放初期繼續存在。解放初期,地方政府又增設助理噶倫、代理噶倫。1959年廢。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名。
藏語音譯,亦作“噶布倫”、“噶蔔倫”。
清規定:
員四人,三品,為主持“噶廈”之官,總辦西藏行政事務,受駐藏大臣及達賴喇嘛管轄。
民國與解放初期繼續存在。
解放初期,地方政府又增設助理噶倫、代理噶倫。
1959年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