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善通文官】 民國時期,普通文官一詞,有兩種含義。一與高等文官相對而言,委任官為普通文官,薦任及薦任以上為高等文官。政府任用人員低於委任官者稱雇員,不屬於官。一指行政官,即普通行政官,與專門相對,凡外交、司法及各種技術官皆非普通文官。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民國時期,普通文官一詞,有兩種含義。
一與高等文官相對而言,委任官為普通文官,薦任及薦任以上為高等文官。
政府任用人員低於委任官者稱雇員,不屬於官。
一指行政官,即普通行政官,與專門相對,凡外交、司法及各種技術官皆非普通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