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校長】
一、官名。
秦、漢下級軍官。
校為軍事編制單位名,校長當取校中之長意,但非校的最高指揮官,後者為校尉。
《續漢書·百官志二》謂每一陵園設令一人,下有丞及校長各一人,校長主兵戎盜賊事。
則校長為陵園衛兵之隊官。
二、秦亭長所屬人員有校長,見出土雲夢秦簡《封診式》,與“求盜”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