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通政使司】 官署名。簡稱通政司。明洪武十年(1377)置。掌接受內外章奏與臣民建言、控訴等事,有通進使及參議等官。清沿置,因宋有通進銀台司掌接受四方章奏案牘,故別稱為銀台。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簡稱通政司。
明洪武十年(1377)置。
掌接受內外章奏與臣民建言、控訴等事,有通進使及參議等官。
清沿置,因宋有通進銀台司掌接受四方章奏案牘,故別稱為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