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監察禦史】
官名。
隋開皇二年(582)由檢校禦史改置。
唐屬禦史台察院。
職為“分察百僚,巡按郡縣,糾視刑獄,肅整朝儀”(《唐六典》)。
然品級僅正八品下,無出入朝堂正門的資格,只能由側門進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
開元初才取消限制。
但因內外官吏均受其監察,許可權甚廣,頗為百官忌憚。
員額,唐為十五人。
宋減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級為從七品。
元沿設,員額很多,除內台三十二員,尚有江南行台二十八員、陝西行台二十員。
明改禦史台為都察院,以都禦史、副都禦史為主官,所屬監察禦史分道負責,各冠以地方名稱,各道人數不等,總數一百十人,均為正七品官。
清同明制,乾隆時提高為從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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