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海軍部】
官署名。
清光緒十一年(1885),設海軍衙門,派醇親王奕擐總理其事,大學士李鴻章專司籌辦。
數年,北洋艦隊成。
甲午一戰,艦隊覆沒。
二十一年,裁撤海軍衙門,光緒末,改建各部時,海軍部獨缺。
三十三年(1907),始設海軍處,暫隸陸軍部。
宣統元年(1909),派貝勒載洵、提督薩鎮冰為籌辦海軍大臣。
次年,設海軍部,置大臣、副大臣及參謀官、參事官等,分軍制、軍政、軍學、軍防、軍醫、軍樞、軍儲、軍法八司,旋省軍防司。
各司設長司(以協都統、正參領充)、科長、科員、司法官等。
辛亥革命後,民國北洋政府亦設海軍部,主官為總長、次長,分軍衡、軍務、軍械、軍需、軍學五司,後增軍法司。
1927年,張作霖組織軍政府,並陸海兩部為軍事部。
南京國民黨政府仍設海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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