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詳斷官】
宋官名。
屬大理。
宋初,大理正、丞、評事分掌斷獄。
後以明習法令之常參官兼大理正,明法令之未常參官兼丞,稱詳斷官,後並廢正、丞之名。
掌定斷各地申報疑而未決獄案,報送審刑院。
元豐元年(1078),規定各地奏案皆歸刑部、審刑院詳斷,置刑部詳斷官,以大理寺詳斷官改充。
元豐改制後,詳斷官屬大理寺左斷刑,改稱大理正、斷丞、大理評事、大理司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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