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賢良方正】 漢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文帝前二年(前178),下詔:“二三執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聯之不逮。”前十五年(前165),又詔諸侯王公卿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敷陳其言而納用之)。舉賢良方正如此。武帝時複詔舉賢良或賢良文學,性質均同。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漢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
文帝前二年(前178),下詔:
“二三執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聯之不逮。”
前十五年(前165),又詔諸侯王公卿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敷陳其言而納用之)。
舉賢良方正如此。
武帝時複詔舉賢良或賢良文學,性質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