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秋官】
《周禮》分設天、地、春、夏、秋、冬六官。
秋官以大司寇為長官,掌刑獄,所屬有士師、司刺、司厲、大行人、小行人等官。
北周依《周禮》置六官,設秋官府,以大司寇卿為主官,正七命,所屬有司憲、刑部、布憲、蕃部、賓部五中大夫,掌朝、司隸等下大夫,以及各大夫所屬官員。
又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刑部為秋官,刑部尚書為秋官尚書。
神龍元年(705),復原名。
後以秋官為刑部的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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