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審刑司】 明官署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設左右審刑各一人,左右詳議各三人。掌詳議大理寺所理之刑。十九年罷。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明官署名。
洪武十四年(1381)置,設左右審刑各一人,左右詳議各三人。
掌詳議大理寺所理之刑。
十九年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