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明經】
一、唐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
與進士科並列。
考試之法,先貼文,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
成績分四等,貼文者,以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一行,裁紙為貼,凡貼三字,隨時增損,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為通,似現代填充題。
問經義者,或求解經文某句,或要寫出下句,或問某句的注疏內容。
所謂墨義都是簡單的問答題,非強記不能回答。
所試既為區區記誦,遂為世所輕。
宋范仲淹始改革考試方法,罷貼經墨義,新政失敗,一切復舊,王安石變法,罷諸科,惟存進士,貼經墨遂廢。
二、明、清以明經為貢生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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