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國子監】
官署名。
西晉咸寧四年(278)置國子學,教育五品以上官員子弟。
後或稱國學、太學,屬太常。
北齊始立專署國子寺,教育貴族子北。
隋開皇十三年(593)改稱國子學,罷隸太常。
煬帝又改學為監。
唐以國子監為教育行政機關,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等,國子學教育三品以上官員子弟。
宋子國監轄太學、武學、律學等。
遼南面官有上京國子監、中京國子監。
金有國子監與女真國子監、國子學與回回國子監、國子學。
明置北京國子監與南京國子監。
清沿明制,京師置國子監,選入學者稱監生,原規定住監讀書,後漸成具文。
明、清國子監合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為一,與唐、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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