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國用司】 即三省戶房國用司。宋官署名。乾道二年(166)置。總管財政。由宰相兼制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五年廢。嘉泰四年(1204)又令宰相兼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並擇侍從與卿、監中二人充屬官。開禧二年(1206),改稱國用參計所。三年廢。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即三省戶房國用司。
宋官署名。
乾道二年(166)置。
總管財政。
由宰相兼制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
五年廢。
嘉泰四年(1204)又令宰相兼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並擇侍從與卿、監中二人充屬官。
開禧二年(1206),改稱國用參計所。
三年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