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國務院】
辛亥革命時民國政府和北洋政府時期的最高行政機構。
以國務總理為首長。
民國元年(1912)4月21日,國務院正式成立。
三年5月1日,袁世凱廢國務院,改設政事堂,廢國務總理,改設國務卿。
五年5月8日,又改政事堂為國務院。
國務總理則于6月袁氏死後始得恢復。
第二次直奉戰爭後,段祺瑞於十三年11月24日任臨時執政,集權一身,不設國務院。
次年12月26日再設國務院與國務總理。
後張作霖於十六年6月18日建立北京軍政府,亦設國務院與國務總理。
歷屆國務院都設秘書廳為辦事機構,秘書廳設秘書長,下分若干課。
國務院所轄各部,前後亦多增減。
南京臨時政府有陸軍、海軍、司法、外交、財政、內務、教育、實業、交通、實業九部。
北京的國務院成立時,有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林、工商、交通十部,旋並農林、工商為農商部。
北京軍政府時,改為外交、軍事、內務、財政、司法、教育、實業、農工、交通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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