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參知政事】
官名。
唐制以中書令、侍中、尚書僕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職,給以“參知政事”等名義。
宋以參知政事為副宰相。
簡稱“參政”。
初置時,不知印,不升政事堂。
開寶六年(973),始命知政事與宰相(同平章事)於都堂(政事堂)同議政事。
至道元年(995),又命與宰相輪班知印。
元豐改制,廢參知政事之名。
南渡後恢復。
遼、金承宋制。
元中書省設參政,即參知政事的簡稱;
在行中書省則于丞相、平章、左右丞下設參知政事。
明初行省沿元制設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
洪武九年(1367),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改參知政事為布政使,以參政為布政使之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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