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花翎】
清官員、貴族冠飾。
清制,武職五品以上,文職巡撫兼提督銜及派往西北兩路大臣,以孔雀翎為冠飾,綴於冠後,稱花翎,除因軍功賞戴者外,離職即摘除,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眼”即孔雀翎毛上圓花紋)之別,除貝子、固倫、額駙因其爵位戴三眼花翎。
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外,品官須奉特賞始得戴用,一般為單眼花翎。
後期限制漸寬,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均賞戴雙眼花翎,李鴻章曾賞戴三眼花翎。
又道光後定例,單眼花翎與藍翎可以捐得,戴者始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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