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勃極烈】
金初官號。
烏古乃(1201-1274)時始設,長官皆稱勃極烈,女真語意為管理眾人,最高者為都勃極烈,都,意為首領。
次為諳版(尊貴)勃極烈,其次為國論(貴)勃極烈,有時左、右並置,即所謂國相。
此外則有忽魯(總帥)、阿買(部落)、乙室(照看筵宴)、迭(副部族首長)、昃(第二)、移齎(第三)、阿舍(侍衛)、吳(教化)等勃極烈。
熙宗行漢法、改官制後皆廢。
清改澤勃極烈為貝勒,為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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