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州牧】
官名。
西漢武帝置十三部刺史,以六百石官監察包括二千石的太守在內的地方官。
部為監察區,刺史為監察官。
成帝綏和元年(前8),改刺史為州牧,秩二千石。
不久復舊制,後再為州牧,東漢仍改為刺史。
靈帝中平五年(188),太常劉焉謂刺史權輕,難遏農民起義,遂改部分刺史為州牧,掌握一方軍政大權。
漢末劉焉、劉璋父子、劉表、袁紹等皆以州牧雄據一方。
魏、晉諸州長官仍為刺史。
北魏、北齊、北周、隋、唐的京畿地方長官稱州牧。
唐常以親王領之,不任實職。
宋亦於開封府置牧。
清人習稱知州為州牧,然清之知州,位同知縣,與前代州牧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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