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評事】
官名。
(1)隋煬帝置,大理寺的屬員。
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參決疑獄,隋員額四十八。
唐、宋沿設,減為十二,唐掌出使推按,秩從八品下,宋改為正八品,與司直詳斷疑案。
金設設,並分設女真、漢人,契丹評事,各有定員,後省契丹評事。
明、清均為七品,明初八人,後減為四人。
清有堂評事、左右評事,掌繕章奏,清末改制,改大理寺為大理院,評事廢。
(2)民國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平政院,設評事十五人,系簡任官,掌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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