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執金吾】
官名。
兩漢、三國時置。
執掌京師治安。
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中尉改置。
秩中二千石,不在九卿之內,而地位相等。
漢末建安中曾改中尉。
魏、蜀、吳均稱執金吾。
執金吾威儀頗盛。
《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漢官》:
“執金吾緹綺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期摟壯矣。”
光武帝微時,有“仕宦當作執金吾”之語,原因即在羨其威儀。
執金吾一詞命名之意有三說。
其一,應劭謂:
“吾者,禦也。
掌金鉗,以禦非常。”
其二,顏師古謂:
“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
“上二說均見《漢書·百官公卿表》注。
其三,《古今注》則謂金吾系兩端塗金的銅棒,此官出行執之,作為權仗。
御史大夫、司隸大夫亦可執此棒。
禦史、校尉、守、令、都尉所執,則以木為“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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