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廷寄】
清人文名稱。
雍正十年(1732)成立軍機處。
前關巡幸、上陵、經筵、蠲賑及朝臣侍郎以上,外官總兵、知府以上升降調補等事,軍機大臣接受皇帝指示後,由軍機章京書寫諭旨,經內閣傳鈔,交有關部門者,稱為明發,或稱內閣奉上諭。
其有關誥誡臣下、指示方略、考核政事、責問刑罰失當等機要文書,為防止洩露骨,不交內閣而由軍機大臣密封,加蓋軍機處印信後,交兵部捷報處寄送各省有關官員,封面上書“軍機大臣字寄某官開拆”或“傳諭某官開拆”,稱寄信,通稱廷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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