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交涉使司】
官署名。
清末部分行省所設辦理外交的官員。
光緒三十三年(1908),奉天、吉林兩省始設交叔叔使司,以交叔叔使為主官,有僉事、科員、譯官等為輔佐。
宣統二年(1910),直隸、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雲南,並援例設置。
辛亥革命後,行省不設外交機關及外交官。
巡閱使或邊疆地區軍政長官公署間有外交處或科、交涉司等,但無交涉使。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