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台撞船 中:日無權索賠】
更新日期:2011/02/12 16:31
(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今天表示,日方無權向釣魚島 (台)「撞船事件」中方船長提出賠償要求,且「日方應該深刻反省其在此事件中的行為。」
馬朝旭是在回答媒體相關問題時,做上述答覆。
日本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11日去函給中國大陸漁船船長詹其雄,索賠1429萬日圓(約台幣499萬元)。
馬朝旭重申釣魚島群島是中國固有領土的說法,並認為日方應深刻反省撞船事件中的行為,無權提出賠償要求。
日本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旗下的2艘巡邏船「水城號」、「與那國號」,去年9月7日在釣魚台海域被中國漁船撞損,詹其雄依涉嫌妨礙公務執行罪名被日方逮捕。
那霸地檢去年9月25日釋放詹其雄,1月21日做出緩起訴處分。1000212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2/5/2mao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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