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奪情】 古禮,官員遭父母喪應棄官家居守制,服滿再行補職。朝廷于大臣喪制款終,召出任職,或命其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稱“奪情”。參見“起複”。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古禮,官員遭父母喪應棄官家居守制,服滿再行補職。
朝廷于大臣喪制款終,召出任職,或命其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稱“奪情”。
參見“起複”。